3月9日,教育部与北京、天津、河北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签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共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在备忘录里,教育部将通过国家组织实施的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等项目,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和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大对我省支持力度;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试点项目提供支持,并在我省试点优先安排国家级重大教育改革项目;支持我省开展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创新教学模式,改革评价手段,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支持建设若干大型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基地,并对已有校外活动场所进行经费补助等等。我省将根据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到2012年底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发展,到2015年底全省90个县(市、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4%,到2020年底全省172个县(市、区)全部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为实现上述目标,我省将采取有效保障措施,加大省级统筹力度,足额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费保障机制,省级安排专项经费扶持贫困地区和薄弱学校,形成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的体制机制。另外,还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工作作为考核各设区市、县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的重要内容,以确保完成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和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基础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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