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唐山市近日明确学前教育普及水平的目标和任务:到2012年,全市每个县(市)区将建设两所以上公办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到2013年,全市所有乡镇中心园均达到农村示范园标准;到2015年,全市高标准、高质量普及学前教育,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85%。 为实现这一目标,该市将重点实施以下四项措施。一是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新建、扩建和改建一批达到国家建设标准的公办幼儿园,支持街道、农村集体、事业单位和企业举办公办性质幼儿园,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满足群众对公办幼儿园的需求。二是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落实用地、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举办幼儿园;采取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保证民办幼儿园在审批登记、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资格认定等与公办幼儿园同等待遇。三是规范城区幼儿园配套建设。在住宅小区开发中,根据区域人口规模,合理规划幼儿园布局,做到与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时竣工验收、同时交付使用。四是加快农村学前教育发展。作为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的重要部分,统一规划、优先建设,城镇幼儿园服务人口达到1万人,农村服务人口0.3万至0.6万人;并通过设立优质园分园或城乡对口支援,加快农村学前教育发展。(唐山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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