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深入推进校安工程建设,邢台市组成3个督导检查组,分别由市级领导带队,对21个县(市、区)校安工程建设情况进行联合督导检查。经过检查,校安工程所需资金均已列入各级财政预算,项目开工率由2011年底的54.31%上升至69.77,校安工程建设整体进展顺利。 2012年,邢台市校安工程规划建筑面积104万平方米,计划投入资金11.79亿元。该市对校安工程建设高度重视,市委书记、市长亲自批示,要求必须如期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面对全市校安工程建设时间紧、任务重的实际,市政府把校安工程建设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抓,采取五项措施,强力推进此项工作。一是明确责任主体。加强对校安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将校安工程列入对县(市、区)政府考核的目标体系。强调各县(市、区)政府是实施校安工程的责任主体,对不能按时完成规划目标任务的启动问责程序实施问责。二是细化目标任务。按照省校安工程领导小组的安排,对全市校安工程进行重新规划,细化到每个县(市、区)的每个具体建设项目。三是加大资金投入。要求各县(市、区)将校安工程建设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在积极争取国家、省项目建设资金的同时,多渠道筹措工程建设资金。四是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实施月调度、季联查制度,要求各县(市、区)对校安工程建设项目倒排工期,对进展缓慢的工程挂牌督办,并以市政府名义至信各县(市、区)主要领导,切实把这项工程作为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来抓。五是定期通报进度。市教育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实行工程建设周报制度,及时通报各县(市、区)校安工程建设进度。(邢台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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