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出台意见多项举措促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
来源:优易学  2013-7-11 11:22:39   【优易学:中国教育门户网】   资料下载   网上书店
为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石家庄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全市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目标、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师资队伍建设等作出明确规定。  《意见》指出,为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该市将不断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听力残疾、智力残疾、孤独症儿童少年教育以县(市)为主,视力残疾和市区听力残疾、孤独症儿童少年教育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以市特殊教育学校为中心,以各县(市)、区特教学校为骨干、特教班和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上门和社区服务为补充的特殊教育体系,力争2015年,全市四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2020年达到98%以上。同时,加快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和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为残疾人就业和继续深造创造条件;加快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市属高等院校将开设适合残疾人教育的专业,并逐步扩大招生规模,满足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需要;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各县(市)、区将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纳入本地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到2015年当地3-5周岁残疾儿童入班(园)率达到85%以上,实现残疾儿童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意见》还指出,该市将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特殊教育保障水平。全面实施残疾学生免费义务教育,对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免除所有费用,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学生发放生活补助费,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500元。对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实行全免费教育,有条件的地区向残疾儿童学前三年全免费教育延伸。同时,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按照国家规定配备适合残疾儿童少年学习、康复、生活特点的教学、康复训练设施设备,力争实现市域内特教学校与普通学校办学条件基本均衡,县域间特教学校办学条件基本均衡。加大对特殊教育学校经费投入力度,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不低于1万元,市财政每年还安排特殊教育专项补助经费50万元,县级财政也将设立特殊教育专项补助经费。另外,还将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大力开展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工作,将特殊教育教师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县(市)、区财政每年从教育培训经费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工作,以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切实采取措施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各项待遇,除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特教补贴外,还将按其本人岗位和薪级工资之和25%核定发放特教补助,以鼓励支持承担特殊教育职责的教师爱岗敬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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