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我省高校科技创新能力,促进高等教育与科技、经济、文化有机结合,为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提供强有力人才和智力支持,日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制定《河北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意见》。《意见》指出,我省从今年起启动实施“河北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十二五”期间建设30个服务我省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需求的“河北省协同创新中心”。 “河北省协同创新中心”以高校为牵头单位,广泛吸纳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以及国际创新力量,形成多元、开放、动态的组织运行模式,将紧紧围绕全省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通过协同创新,重点研究和解决我省急需的战略性问题、科学技术领域共性关键技术问题以及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公益性问题。同时,我省还将对经批准认定的“河北省协同创新中心”,给予引导性或奖励性经费支持;在人员聘用与评价机制以及国际合作与交流方面,赋予“河北省协同创新中心”改革的相对自主权;在研究生招生、优秀人才计划、公派出国留学和交流等相关资源配置方面,给予“河北省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倾斜支持等。另外,我省协同创新中心以4年为一周期,对实施成效显著的,将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协同创新中心。(科技处)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