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吴启迪同志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所作的工作报告的通知
来源:优易学  2013-7-11 0:40:32   【优易学:中国教育门户网】   资料下载   网上书店
会议审批。  (二)发挥监督激励机制,强化质量意识。  2004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已经如期完成。本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是继1999年首届评选后的第六次评选。经过学位授予单位推荐、省级学位委员会或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初选、同行专家通讯评议三个阶段后,专家审定会最后确定99篇论文入选。入选名单在有关报纸、杂志和互联网上公示。在两个月的异议期内,共收到对三篇入选论文的异议。为维护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声誉,同时也对论文作者负责,对这三篇论文,我们分别聘请专家针对异议内容进行了认真审阅和研究,最终有二篇论文没有被批准为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这样,2004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为97篇。  为强化学位授予单位的质量意识,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在做好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同时,从2003年开始加大了博士论文抽查工作的力度,抽查论文篇数已由2000年的100篇增加到目前的200篇。抽查论文的评价结果,除向学位授予单位作较为详细的反馈之外,还向社会进行了公布。各有关学位授予单位对抽查论文的评价结果都非常重视,对评价意见较差的论文做了认真研究和分析,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抽查工作对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起到了积极的导向作用,得到有关单位的一致肯定。  (三)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  为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会同教育部组织实施了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2004年共实施创新计划项目22项,其中举办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8个,建设研究生创新中心11个,此外还批准了中外联合培养研究生计划等。创新计划的实施受到全国各高校和博士生的普遍欢迎。  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合作,举办研究生暑期学校。聘请海内外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的知名专家、学者担任主讲教师,利用暑期为研究生开设基础课程和专题讲座,介绍学科领域的发展动态和最新研究成果。这一系列措施都有助于研究生开阔学术视野,拓宽科研思路,提高教学效果。2004年举办了12个研究生暑期学校,包括:天文学、化学、环境科学、生命科学、数学、应用数学、量子力学、公共卫生与爱滋病防治、航空航天科学与技术、核科学与技术、软物质物理、玻色-爱因斯坦凝聚及相关问题。  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为广大研究生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对保证学位授予和研究生培养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五、积极发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推动学习型社会和终身教育体系建设。  根据《学位条例》开展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工作,是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一条重要途径。举行全国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测试是同等学力水平认定中的重要环节。现在每年参加这两门考试的人数都在15万人次左右。为了保证统考工作正常有序进行,我们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组考、依法治考,聘请法律顾问参与制定了一整套规章和办法,依法严格规范考试违纪处罚程序;另一方面注重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不断改进考务技术,并加强了考务管理队伍的培训。  近年来,每年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约在1.5万人左右。截至2003年底,共有88760人通过同等学力申请获得硕士学位,占全国授予硕士学位总人数的10.8%;共有2023人通过同等学力申请获得博士学位,占全国授予博士学位总人数的2%。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工作已成为研究生教育的重要补充,是广大在职人员提高业务文化素质的重要渠道,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构建学习型社会和建设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进一步加强。  六、积极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一)中外学位互认工作  我国作为《亚洲和太平洋地区承认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和学位公约》的签署国,在积极履行《公约》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的基础上,积极发展与各国的双边合作。已先后与斯里兰卡等18个国家进行了双边谈判并签署了互相承认学历学位文凭的协议,2004年又与奥地利签署了互相承认学历学位文凭的协议,并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完成了关于相互承认高等教育学位证书的备忘录,使签署协议的国家和地区上升为20个。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批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国外的学位、文凭的认证工作。近年来,进行认证咨询的人员逐年增多,认证量成倍增加。目前,认证涉及51个国家和地区正规高校颁发的从大专至博士学位的证书,认证范围包括留学回国人员所获国外文凭,经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所颁发的境外学位证书,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正规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等。  近几年越来越多的中国学生出国学习和工作,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批准了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进行中国学位的认证工作。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借助与国内高等学校的广泛联系,和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德国等十三个外国驻华大使馆建立合作关系,为前往这些国家的人员提供国内学位认证服务。  (二)名誉博士学位的授予  从2004年年初到11月份,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通讯评议,共批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等十所高等学校授予了13名国外和香港有关人士名誉博士学位,其中有国家元首级的政治家2名(阿根廷总统基什内尔、马来西亚前总理马哈蒂尔)以及其他著名科学家及知名实业家11名。第二部分 2005年的工作思路  2005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深化改革、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的方针,促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研究生教育。  一、继续做好以《学位法》为核心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法律法规的调整、修订和完善工作。  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及《行政许可法》等行政法律确定的原则,以提高制度质量为标准,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配合教育部进一步完善《学位法》(草案)。  在完善《学位法》的同时,要根据草案的制度设计和执法要求,特别是要按照《立法法》、《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对设立了学位行政许可的各项规章、规范性文件如《关于审定学位授予单位的原则和办法》、《专业学位设置审批暂行办法》、《关于加强省级学位委员会建设的几点意见》等等,及时进行清理、补充、修订,尽快建立和完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有关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修改、废止的工作制度,并注意完善行政程序方面尤其是重大许可决定时给予行政相对人听证、陈述和申辩的制度。  二、开展第十次学位授权审核工作。  按照每两年进行一次学位授权审核的安排,我们计划在今年上半年部署包括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在内的第十次学位授权审核工作。  这次审核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准、深化改革、优化结构,努力满足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的需要。在审核中着力调整学位授权的学科结构和层次结构,积极推动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的建设和发展,优先发展对国民经济建设有直接影响的能源、交通等支柱产业以及农、林、水、地、矿、油等艰苦行业的相关学科,促进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按照一级学科审核博士点从1995年开始试点,在第六、七、八、九次学位授权审核中,均实行按一级学科申报审核博士点和按二级学科申报审核博士点双轨制。实践证明,按照一级学科审核授权有利于扩大学校的自主权,有利于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的生长,有利于增强授权学科的整体实力,促进授权学科办出特色,有利于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也有利于和国际上培养博士生的学科宽度接轨。考虑到学位授权审核政策的连续性,考虑到地区与学校发展的差异性,本次学位授权审核仍然实行可同时按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申报审核博士学位授予权的方式。与以往不同的是,在本次学位授权审核中,硕士层次学位授权不仅接受二级学科申报,也接受一级学科申报。  其次,在这次审核中,拟继续贯彻向西部倾斜的政策,积极促进西部地区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的建设与发展。积极推动、大力扶持西部地区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的发展;在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的审核中,继续坚持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实行同等条件下西部优先的政策。  第三,继续深化学位授权审核体制改革。这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1. 继续加强省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统筹。委托各省级学位委员会审核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域内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增列的所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和二级学科点(不含军事学门类,不含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研究生院的学位授予单位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 委托军队学位委员会审核各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增列的军事学门类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和二级学科点。  3. 委托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研究生院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审核本单位增列的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和二级学科点(不含军事学门类)。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三个方面的委托是1995年以来的一贯做法,这次不同的是,增加了按一级学科申报和审批硕士点。要求省级学位委员会、军队学位委员会和有关研究生院,在自行审核一级学科硕士点的过程中,应当在已经设有二级学科硕士点的一级学科中进行。  4. 进一步扩大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强化研究生培养基地的建设,使审核工作的改革和建设一流大学的战略部署相匹配。实际做法是,在一部分高等学校探索自行审核设置博士点的可行性。初步考虑首先在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试点,对其已有二级学科博士点,但还没有得到相应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的,可以申请增列为一级学科的博士学位授权点,由学校自行审核。同时要求试点高校建立学校内部审核程序,完善学位授权质量保证机制。今后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为保证审核工作的公正合理和授权质量,所有申请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点和二级学科点均需参加通讯评议方式的初审。对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和二级学科的博士点,对省级学位委员会、军队学位委员会和有关学位授予单位审批增列的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和二级学科硕士点的规模实施总量控制。控制额度准备在初审结束以后研究一个方案,报学位委员会领导确定。  第四,根据上次会议的决定,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采取立项建设-评估-审核的方式。考虑到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基本为地方或少数行业高等学校,因此新增单位的立项和评估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军队所属单位由军队学位委员会)进行,并要求主管部门对于同意立项的单位增加投入,加强建设。  考虑到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数量已达到相当规模,近几年的学位授权审核都提出应严格控制新增学位授予单位特别是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的数量。但申报量大和新增单位数量少的矛盾使得每次落选学校的数量较多(上次审核156个单位申报新增博士单位,增列31个),既使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面临很大的压力,也无形中加剧了每次审核时竞争的激烈程度,出现无序竞争和人力物力的浪费。为此,建议加强省级学位委员会对学校建设的指导作用,同时对申报学位授予单位的数量进行限制。初步考虑,各省级学位委员会每次最多推荐2所申请新增博士单位和2所申请新增硕士单位参加审核。  根据以上精神,我们起草了《关于进行第十次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意见》,提请本次会议审批。  三、开展学位授权点定期评估工作。  如本次会议通过"关于开展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定期评估的几点意见",今年将按照文件的精神开展定期评估工作,对1998年(含1998年)以前获得学位授予权的学科进行评估。定期评估按照学位授权的层次进行。但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点参加评估时,其所包含的硕士点不再单独参加评估。为了减少学位授予单位的工作量,避免重复,具有国家重点学科的博士点的评估工作结合重点学科评选或评估进行,可以不参加本次定期评估工作。  按照上述原则,今年共有98个一级学科点、514个二级博士点需参加评估。考虑到这些点分布在88个一级学科中,各学位授予单位以及评议专家的工作量并不大。  在组织实施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组织博士学位授权点的评估工作;硕士点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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