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同意中国协和医科大学更名的通知
来源:优易学  2013-7-11 0:40:32   【优易学:中国教育门户网】   资料下载   网上书店
卫生部:   《卫生部关于申请中国协和医科大学更名的函》(卫人函[2006]259号)收悉。   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在《关于推进清华大学与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合作办学的请示》上的批示精神,依照《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中国协和医科大学更名为北京协和医学院,同意其同时使用“北京协和医学院(清华大学医学部)”的名称。更名后,学校原隶属关系、人员编制、资产关系和经费管理体制保持不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责任编辑:admin

文章搜索:
 相关文章
最新新闻
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