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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监所检察职能作用 推进“严打”整治斗争深入
2005-8-11 2:54:31 来源:优易学(YouYiXue.com) 作者:梦一场

随着“严打”斗争的不断深入,“严打”整治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大批犯罪嫌疑人纷纷落入法网,大量羁押在监管场所,增加了监管工作量。光山县院监所检察部门充分发挥在“严打”整治斗争中的监督职能作用,全力服务于“严打”工作,保障了“严打”斗争顺利开展。  
  一、监督监管单位严把收押释放关。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防止错拘错捕和违法释放问题发生,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严打”是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的一场重大政治行动,受大气候的影响,有时难免会发生偏差失误现象。为此,我院监所检察人员时刻坚守岗位,牢固树立监督和防范意识,经常深入监所调查了解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防止可能发生的问题,保障“严打”健康稳步、扎实开展。一是对新入所的每名在押人员都登记造册,详细掌握其犯罪性质和犯罪基本情况,熟知案情。发现错拘错押的立即建议予以释放,防止冤假错案及殃及无辜的问题发生,把好“进口关”。二是对采取变更强制措施的在押人员细致地进行审查,发现无证释放、不应释放而释放的及时提出纠正,防止有案不立、瞒案不查、放纵犯罪问题发生,把好“出口关”,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二、监督办案单位按期结案,防止超期羁押,保证“严打”从重从快方针落实。超期羁押历来是困扰监所检察工作的老问题,屡禁不止,这次“严打”也不会例外。由于“严打”中刑事案件的大量增加,特别是大要案件的增多,办案单位如果不抓紧办结,或相互推诿、扯皮,势必造成大批案件长时间滞留在各办案环节,久拖不决,影响“从重从快”方针落实。为此,我院监所检察部门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动脑筋,想办法,促使办案单位按期结案。一是克服怕麻烦、图清闲的思想,做到腿勤、嘴勤、手勤;随时掌握每一起案件的诉讼进程,发现即将到期的采取提前告知的办法,发现已经到期的采取督办的办法;发现已经超期的采取限期纠正的办法。二是对确属一时难以查清,或主犯、同伙在逃的疑难案件,建议办案单位变更强制措施。三是按照《全省政法机关超期羁押责任追究办法》的要求,对检察机关提出纠正意见仍然故意超期羁押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立案查处,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四是对本单位或上级单位超期的都敢于监督,敢于纠正,在执法面前一律平等。例如:2001年4月份被我们监督纠正的在押犯曹勤德,男,55岁,因犯奸淫幼女、猥亵儿童罪于1999年9月10日被光山县法院合并判决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曹不服判决向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同年12月16日市中院作出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000年8月4日,光山县法院再审,仍判决相同刑期,曹不服判决,又提出上诉,但直至2001年4月二审判决没有结果,长达8个月18天,我们提请市院监所科纠正后,终于使超期6个多月的问题得以解决。 

  三、监督刑罚的正确执行,切实维护法律判决的严肃性。对刑罚执行的监督,是“严打”期间监所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由于“严打”中案件多,带来的执行监督工作量大,我们始终将其作为监督的重点。一是监督监管单位为了经济效益将判决生效的在押已决犯不按期交付执行,或违法留所服刑;二是对申报和裁定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人员进行认真审查把关,看其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手续齐全,特别是深挖细查利用职权、徇私舞弊、从中收受贿赂的违法问题,构成犯罪的坚决立案查处;三是对社会服刑人员定期回访检察,是否有不经批准长期离开住所造成脱管失控的问题发生,发现又重新犯罪的坚决立案查处,对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及时建议收监执行。自“严打”以来,我们共监督监管单位未按期交付执行在押犯25名,纠正违法留所服刑3名,纠正不当申报保外就医1名,收监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罪犯2名,切实维护了法律判决的严肃性。 

  四、加强对监管活动的执法监督,全力服务于“严打”工作开展。对监管执法活动的监督任务繁重复杂,“严打”期间我院监所检察部门把监管活动中的方方面面的工作全部纳入监督视线。保证每一个犯罪嫌疑人“进得来,关得住,管得好”,维护正常的监管秩序,全力服务于“严打”工作开展。一是监督监管单位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经常进行安全大检查,消除隐患,堵塞漏洞,真正把事故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脱逃、自杀、闹监、伤害、死亡等重大事故发生,保持监所稳定;二是协助监管单位认真落实各项规章管理制度。特别是岗位责任制,提讯、押解、会见、通信等制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奖罚兑现。防止通风报信、泄露案情问题的发生。三是及时监督纠正监管单位对在押犯实行混关混押,特别是同案犯关押一室,防止串供、翻供问题发生;四是协助监管单位经常开展治理牢头狱霸、打击又犯罪活动,防止以强欺弱、欧伤致残事故发生;五是协助监管单位加强对在押犯的政策思想教育,充分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改造政策,禁止体罚打骂虐待,切实保护在押犯的合法权益;促使在押犯守法、学法、懂法,积极交待余罪和检举揭发同伙,立功赎罪,争取走从宽道路。禁止贪污、克扣、挪用囚犯经费,保证能吃饱、吃卫生、吃够标准。充分改善押犯生活条件,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做好防暑降温防病治病工作,真正把犯人当人看待,实行文明守法、文明管理,以体现国家法律的威严和党的教育改造政策的温暖,真正把监管场所变为教育改造罪犯的大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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