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人函[2008]95号
各市州人事局、国税局、地税局,省直及中央在长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77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09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08年12月31日—2009年1月12日。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6月19日 14:00-16:30财务与会计
6月20日 9:00—11:30税法(一)
14:00—16:30税法(二)
6月21日 9:00—11:30税收相关法律
14:00—16:30税务代理实务
三、报名条件
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按原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6号)和《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4号)以及原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107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程序和要求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应试人员须登陆湖南省人事考试网(http://pta.hnrst.gov.cn/),点击主页上“考试报名”,按有关要求在网上填写本人真实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数码电子照片(照片须采用JPG格式,大小为10-20KB,像素高宽为170*130)。
(二)网上报名成功后,应考人员下载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1),由单位人事部门核实并加盖公章后,新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资格审查相关材料,按属地原则到所属市州的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缴费;续考人员可直接缴费。资格审查和缴费地点详见1月12日湖南人事考试网。
省直及中央在长单位的应考人员请到湖南人才市场二楼(长沙市湘府中路168号,电话4688383)进行资格审查和缴费。全省资格审查和现场缴费的时间统一为2009年1月14-16日。
责任编辑:虫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