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代理实务辅导:代理增值税申报操作规范
来源:优易学  2011-12-26 18:36:14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财会书店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的特点是报表体系严密,计税资料齐全。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电子信息采集系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提供下述报表与资料:
  (1)必报资料: 
  ①《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表二)、(表三)、(表四)》;
  ②使用防伪税控系统的纳税人,必须报送记录当期纳税信息的IC卡(明细数据备份在软盘上的纳税人,还须报送备份数据软盘)、《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明细表》及《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明细表》;
  ③《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④《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发生成品油零售业务的纳税人填报);
  ⑤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必报资料。
  纳税申报实行电子信息采集的纳税人,除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上述必报资料的电子数据外,还需报送纸质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
  (2)备查资料:
  ①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存根联;
  ②符合抵扣条件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③海关进口货物完税凭证、运输发票、购进农产品普通发票及购进废旧物资普通发票的复印件;
  ④收购凭证的存根联或报查联;
  ⑤代扣代缴税款凭证存根联;
  ⑥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备查资料。
  备查资料是否需要在当期报送,由各省级国家税务局确定。
  辅导期纳税人有待抵扣问题。国税发明电[2004]37号文规定:新办小型商贸企业一年内销售额在达到180万元以后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并相继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制度。辅导期一般不少于6个月。在辅导期内商贸企业取得的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废旧物资普通发票以及货物运输发票要在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予以抵扣。(见《税法Ⅰ》)
  国税发明电[2004]51号文要求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二级科目“待抵扣进项税额”。
  注意,按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应交税金”改为“应交税费”核算,那么这个科目就应当变更为“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例题·简答题】某商贸企业专营钢材经销贸易,于2007年6月成立,7月份开始有购销业务发生,共取得买入钢材专用发票10张,不含税销售额300万元,增值税额51万元,共卖出钢材两笔,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增值税额34万元。8月份主管税务机关通知上月进项票比对相符。
  7月份的会计处理为:
  [答疑编号11070201:针对该题提问]
  借:库存商品               3000000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        510000
    贷:银行存款                3510000
  本月可抵扣进项税:0
  应纳增值税:340000元
  8月份的会计处理为:
  比对相符时
  [答疑编号11070202:针对该题提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10000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         510000
  (二)小规模纳税人
  应注意的是,一般纳税人销售可以按简易办法计税的货物,如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质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等,其计税办法和小规模纳税人相同,均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如果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生产销售不按简易办法征税的其他货物和应税劳务,在稽核本期应抵扣的进项税额时,要将其生产的按简易办法征税货物的部分予以剔除。
  (三)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重点)
  1.申报程序
  退税申报期为每月1—15日(逢节假日顺延)。
  2.申报资料
  (1)生产企业向征税机关的征税部门办理增值税纳税及免、抵、退税申报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①《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规定的附表;
  ②退税部门确认的上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
  ③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2)生产企业向征税机关的退税部门办理“免、抵、退”税申报时,应提供下列凭证资料:
  ①《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
  ②《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
  ③ 经征税部门审核签章的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④ 有进料加工业务的还应填报:
  a.《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
  b.《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表明细表》;
  c.《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核销申请表》;
  d.《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
  ⑤装订成册的报表及原始凭证:
  a.《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
  b.与进料加工业务有关的报表;
  c.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d.经外汇管理部门签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或有关部门出具的中远期收汇证明;
  e.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f.企业签章的出口发票;
  g.主管退税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3.申报要求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有关项目的申报要求
  ①“出口货物免税销售额”填写享受免税政策出口货物销售额,其中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货物销售额为当期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的全部(包括单证不齐部分)免抵退出口货物人民币销售额。
  ②“免抵退货物不得抵扣税额”按当期全部(包括单证不齐全部分)免抵退出口货物人民币销售额与征退税率之差的乘积计算填报,有进料加工业务的应扣除“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大于“出口货物销售额乘征退税率之差”时,“免抵退货物不得抵扣税额”按0填报,其差额结转下期。 青年人网为你加油
  ③“免抵退税货物已退税额”按照退税部门审核确认的上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汇总表》中的“当期应退税额”填报。
  (3)《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的申报要求
  ①“出口销售额乘征退税率之差”按企业当期全部(包括单证不齐全部分)免抵退出口货物人民币销售额与征退税率之差的乘积计算填报;
  ②“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按退税部门当期开具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中“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填报;
  ③“出口销售额乘退税率”按企业当期出口单证齐全部分及前期出口当期收齐单证部分且经过退税部门审核确认的免抵退出口货物人民币销售额与退税率的乘积计算填报;
  ④“免抵退税额抵减额”按退税部门当期开具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中的“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填报;
  ⑤“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差额”为退税部门审核确认的“累计”申报数减《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对应项目的累计数的差额,企业应作相应账务调整并在下期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对《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行调整;
  ⑥新发生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l2个月内“应退税额”按0填报,“当期免抵税额”与“当期免抵退税额”相等。
  (4)申报数据的调整

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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