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不论是在性质上,还是在征税方法方面,都具有不同于其他税种的特点:
(一)兼有凭证税和行为税性质
印花税是对单位和个人书立、领受的应税凭证征收的一种税,具有凭证税性质。另一方面·任何一种应税经济凭证反映的都是某种特定的经济行为,因此,对凭证征税,实质上是对经济行为的课税。
(二)征税范围广泛
印花税的征税对象包括了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的各种应税凭证,凡书立和领受这些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要缴纳印花税,其征税范围是极其广泛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法制的逐步健全,依法书立经济凭证的现象将会愈来愈普遍。因此,印花税的征收面将更加广阔。
(三)税率低、税负轻
印花税与其他税种相比较。税率要低得多,其税负较轻,具有广集资金、积少成多的财政效应。
(四)由纳税人自行完成纳税义务
纳税人通过自行计算、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的方法完成纳税义务,并在印花税票和凭证的骑缝处自行盖戳注销或画销。这也与其他税种的缴纳方法有较大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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