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二)辅导:应纳税所得额支出项目
来源:优易学  2011-12-15 9:49:55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财会书店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0k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使用或者销售存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公益性捐赠以外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责任编辑:虫虫

文章搜索:
 相关文章
热点资讯
热门课程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