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代理实务辅导: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来源:优易学  2011-11-24 15:22:22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财会书店
消费税一般以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者为纳税人,在销售环节纳税。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纳税。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根据结算方式的不同分为以下几种情况: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其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其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其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责任编辑:虫虫

文章搜索:
 相关文章
热点资讯
热门课程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