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代理实务辅导:遗失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
来源:优易学  2011-11-24 15:21:34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财会书店
内容: 本公司是销货方,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货方不慎遗失,以前只需要提供遗失证明,发票记账联及已抄报税情况,税务局会出具证明单,购货方凭证明单及发票记账联到主管税务局认证抵扣,不知现在如何处理?
  回复内容: 如果遗失发票在90天内可以这样处理;如果超过90天就不能申报抵扣,只能进成本。

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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