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代理实务辅导:吸收合并接受对方资产是否缴纳营业税
来源:优易学  2011-11-21 17:46:51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财会书店
咨询内容:我公司吸收合并了另一家公司,被合并公司的土地、房产转移到我公司,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
  回复内容:根据苏地税发(2000)44号文件:对企业在合并、兼并过程中发生的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根据 财税字[1995]048号文件: 在企业兼并中,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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