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代理实务辅导:购买饮料作为礼物是否为视同销售行为
来源:优易学  2011-1-2 11:30:44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财会书店
咨询描述:我单位准备购买饮料做为市场回访的礼物送给各级经销商,请问我们如果取得的是专用票,进项票能否抵扣,如果抵扣了的话,那么对外送给客户的是否视同销售行为? 
  解答内容:您好,(1)如果您单位是一般纳税人,那么取得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2)根据财法字[1993]第22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第四条 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所以,对外赠送产品视同销售。

责任编辑:虫虫

文章搜索:
 相关文章
热点资讯
热门课程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