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报名组织
(一)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考试报名工作从2009年5月上旬开始。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在宁的中央各部委直属单位和省直各有关单位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4月28日-5月28日。具体情况与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联系。
(二)网上报名软件采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管理,考前规则、网报规则将通过OA平台下发。
(三)各市人事局及省直报名点(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要积极做好本地区此项考试的宣传发动、报名资格初审等项考务组织工作。要将报名方式、网址等及时对外公布,做好考生的咨询服务工作,使考生有针对性地报名参加考试。
(四)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需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在网上支付成功后,应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所在市的人事考试中心接受资格审查。
驻宁中央、省各直属单位的报考人员于2009年6月8日-6月10日将有关材料送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接受资格审查,地点: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1号文荟大厦5楼5105室 ,联系电话:025-83750753、51868924.
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限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所在单位开具的有效业务工作证明;
4.网上下载打印的2009年度报名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5.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新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考费(含报名费和考务费)将不再退回。
(五)对于往年参加过考试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需填写老考生档案号和其他各项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
(六)对新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各市和省直报名点都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七)各市人事局会同建设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后,将报名信息、统计名册及新报考人员相关报名材料等报送省人事考试中心。由省人事厅会同省建设厅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
七、教材征订及培训工作
考试使用由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写组编写的2009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考试大纲及教材的征订工作和考前辅导工作由省建设厅负责。各市建设部门在报名的同时应做好教材的征订收费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联系电话:025-51868924。
八、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由考生直接登录相应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打印时间为2009年10月16-23日。
因考生准考证上无考试机构印章,各市应打印带考生照片的考场签到表,供监考人员使用。同时,要重视并抓好考前考务培训工作,加强考场管理,要求监考人员务必认真核对考场签到表上的考生照片与考生本人及身份证上的照片是否一致,认真核对考场签到表上的相关信息与考生准考证、身份证上的信息是否一致,并要认真如实填写“考场记录单”。
九、收费事宜
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部分人事考试收费项目、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苏价费[2002]9号、苏财综[2002]5号)的规定执行。
(一)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
(二)考务费:客观题考试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考试每人每科120元。更多信息>>青年人网造价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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