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江苏省造价工程师报名时间(4月28日0-5月28日)及考务工作安排
来源:优易学  2011-6-1 15:43:57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苏人通[2009]109号

  各市人事局、建委(建设局),省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2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我省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事厅和省建设厅共同负责。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试指定用书的征订和考前辅导工作由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

  (二)各省辖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本地区的报名组织工作。资格初审工作由各省辖市人事行政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省人事厅和建设厅负责对报考资格进行终审。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2009年10月24、25日两天,请各市按《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全省考区设置同2008年,除宿迁市(宿迁市考生在淮安考区参加考试)外,其他各省辖市和省直均设立考点。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仍为《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建”与“安装”两个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

  四、题型及答题方式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其他物品应统一存放。答题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回收。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各地报名时要公示此要求,并在考试时严格检查。

  五、报考条件

  各地要严格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除第五款外)及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1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0]100号)中对报考条件的有关规定做好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已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和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已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更多信息>>青年人网造价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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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Ⅴ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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