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09年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安排
来源:优易学  2011-5-14 16:23:31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

  目前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已陆续发放,为做好2009 年度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请各有关单位和人员,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及《关于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及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8〕134号)的规定和要求,办理2009 年度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现将我省2009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通过2008年及以前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受聘于一个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须符合《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以下简称“第150号部令”)第九条规定,并无第十二条不予注册情形的均可申请注册。

  二、申请方式和程序

  (一)申请方式

  申请初始注册的人员应按照“第150号部令”有关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同时必须通过“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www.ccost.com)和“江苏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www.jscin.gov.cn/web/zyzc/),进行网上申报。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人提交注册申报材料,书面资料由造价工程师注册单位集中申报。网上注册须知和书面申报资料要求以及人事档案关系证明见附件。申请人对本人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有效性和一致性负全部责任。

  2、各市造价管理机构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注册条件以及书面申请资料、原件与复印件的正确性、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验核(证书类原件验核后及时退还),须在相关复印件上加盖“原件已核”印章,并在“江苏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中审核上报。将《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按受理号顺序单独装订)、申请人照片(按受理号顺序装袋,每30人装一袋)、申请人初始注册申报资料及申请表一份、2009年注册造价工程师申请初始注册验核一览表(包括序号、姓名、身份证号、执业资格证书号、注册单位名称、单位类型、考试通过年度、验核意见,格式为电子表格)报送省建设厅、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行政审批办公室执业资格注册窗口。

  3、省级注册初审机关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准。

  三、时间安排

  (一)2009年5月11日-5月22日申请人进行网上申请注册和上报书面资料。

  (二)2009年5月25日至5月29日,各省辖市造价管理机构对上报资料进行核对汇总,并于2009年5月29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省建设厅、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行政审批办公室执业资格注册窗口。

  报送地点: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2楼。

  四、初始注册费用

  根据《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2000〕839号)规定,注册收费标准为50元/人,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费为30元/人(代收)。

  联系人:刘钦燕,025-51868919。

  附件1:2009年注册造价工程师网上初始注册须知和书面申报资料要求.doc

  附件2:2009年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报资料封面.doc

  附件3: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和业绩证明(无造价员证书者提供).doc

  附件4:人事档案关系证明(样式).doc

责任编辑:伊Ⅴ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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