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五、报名组织
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时间为2009年5月20日-6月6日,报名网址:扬州人事考试网(www.yzrsks.com)
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于6 月4-6日应按规定将有关材料送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扬子江中路746号)接受资格审查。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限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所在单位开具的有效业务工作证明;
4.网上下载打印的2009年度报名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5.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新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考费(含报名费和考务费)将不再退回。
对新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报名点都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对于往年参加过考试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需填写老考生档案号和其他各项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对于档案号遗忘者,考生可登陆www.yzrsks.com进行档案号查询。
六、教材征订与考前培训
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关材料征订工作现已开展。教材征订采取自愿原则,请有需求的考生联系扬州市建设局培训中心。
七、收费事宜
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部分人事考试收费项目、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苏价费[2002]9号、苏财综[2002]5号)的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伊Ⅴ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