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辅导—质量认证市场的共谋与防共谋均衡研究(一)
来源:优易学  2011-8-8 16:24:21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引言
  质量认证市场的结构可以看成是一个单一委托多代理博弈模型,这里的委托人就是政府。在中国,代表政府行使认证监督权的机构是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hina National Certification Accreditation Administration of the PRC,CNCA,以下简称认监委)。认监委是国务院于2001年批准设立的履行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国认证认可工作的主管机构。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Board for Certifiers, CNAB,以下简称认可委)是认监委依法授权设立的国家认可机构,负责对从事各类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的认证机构进行认证能力的资格认可。
  认可委负责对认证机构进行资格评定和认可,并负责对其进行日常业务管理;认监委负责监督认证机构是否严格、公正、客观地开展工作,对认证机构的认证业务进行监督管理,同时对认证咨询公司采取相对松散的备案资格管理(《认证机构及认证培训、咨询机构审批登记与监督管理办法》,认监委、质检总局、工商总局、外经贸部,2002年5月1日)。其委托-代理关系见图1.认证咨询公司帮助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接受认证机构的认证审核,并不直接和认证机构发生业务联系,严格来说属于企业参谋角色,不直接参与博弈进程,但实际上,咨询公司在认证市场的角色是重要而敏感的,不能排除在外,因此仍作为一个独立的博弈方出现在图1中。
  从实践进程和现有文献来看,在质量认证过程中,出现认证机构和认证企业、认证咨询公司共谋的情况是存在的,甚至在个别认证机构中还相当普遍。因此,研究质量认证市场的共谋与防共谋均衡问题,对于减少甚至杜绝共谋以提高和保证认证的有效性,是有理论和实践意义的。
  共谋与防共谋均衡问题的提出
  纳什在其1950年的经典论文《n人博弈的均衡点》中,首先提出了被他自己称为“均衡点”(Equilibrium point)的纳什均衡概念,并同时证明了在相当广泛的博弈类型中,混合策略意义上的纳什均衡是普遍存在的。他的这个经典成果可以表述为下面的定理。   纳什定理(Nash, 1950):在一个有n个博弈方的博弈G={S1,…, Sn; u1,…,un}中,如果n是有限的,且Si都是有限集(对i=1,…,n),则该博弈至少存在一个纳什均衡,但可能包含混合策略。
  后来又经过多位学者的研究(如Debreum, 1952; Glicksberg, 1952; Fan, 1952; Kuhn, 1953等),形成了一个基本结论:纳什均衡在相当广泛的博弈类型中是普遍存在的,至少可以保证存在一个混合策略的纳什均衡,在有些类型的博弈中,甚至可以证明至少存在一个纯策略纳什均衡。然而由于许多博弈中多重纳什均衡的存在,使得纳什均衡分析并不能彻底解决一个博弈问题,尤其在存在“破坏者”或者部分博弈方“串通”可能性的多人博弈中,博弈方的选择和博弈结果往往也无法用纳什均衡进行解释。这说明纳什均衡分析是有局限性的,对有些博弈问题仅仅做纳什均衡分析是不够的,需要做一些深入研究。譬如在进一步分析静态博弈中纳什均衡的有效性问题时,很容易发现在多人博弈中,有可能存在部分博弈方之间联合起来以谋求小团体利益的行为,这显然会导致纳什均衡的不稳定性。此时用纳什均衡分析、Pareto上策均衡和风险上策均衡都不能解决该问题。这种情况一般被称为“共谋”(Coalition),与之对应的均衡被称为“防共谋均衡”(Coalition-proof equilibrium)。
  实际上,西方的委托代理理论研究在20世纪80年代后半期就已经注意到多重委托中的共谋问题,但遗憾的是,当时的大多数学者并未将共谋问题作为委托代理问题之一明确地提出来(如Bohn,1987; F. Kofman & Lawarree, 1993; Tirole,1986)。在经济学界,张伯伦(Chamberlin)在研究寡头垄断问题时首次正式提出了“共谋”一词。张伯伦(Chamberlin, 1929; 1933)指出,在生产同类产品的寡头垄断中,企业会意识到他们之间的相互依存性,因而事实上能够不必实行明显的勾结而维持其垄断价格。残酷的价格战的威胁足以阻挡削价的诱惑。因此,寡头垄断企业能够以一种纯粹非合作的方式进行勾结,即所谓默契合谋。本文的不同之处是从内部委托代理及管理结构角度研究质量认证市场存在的共谋问题,从而为进一步提高质量认证有效性问题的对策研究提供基础。

责任编辑:xiao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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