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53号)和《福建省注册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闽建筑[2007]28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肖友锋等349位同志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名单详见附件1);林振泉等113位同志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名单详见附件2),准予注册。现予公布。
附件1:肖友锋等349位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附件2:林振泉等113位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人员名单
附件:肖友锋等462位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zip
责任编辑:xiaoh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