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制度在项目施工管理运作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1)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制度
除施工组织设计对安全生产有原则要求外,凡重大分项工程的施工分别由施工队、项目经理部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措施要有针对性。施工队、专业承包队编制的安全生产措施由项目总工程师审批,项目部编制的安全生产措施由企业总工程师审批。
(2)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由项目总工程师向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技术员交底,技术负责人向施工队各专业施工员交底,施工队各专业施工员向班组长及工人交底。交底要有文字资料,内容要求全面、具体、针对性要强。交底人、接受人均应在交底资料上签字,并注明交底日期。
(3)特殊工种职工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对电工、电气焊工、起重吊装工、机械操作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实行持证上岗,无证者不得从事上述工种的作业。
(4)安全检查制度
项目部每半月、施工队每十天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平时进行不定期检查,每次检查都要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限期整改。对未按要求整改的要给单位或当事人以经济处罚,直至停工整顿。
(5)安全验收制度
凡大中型机械安装、脚手架搭设、电气线路架设等项目完成后,都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试车或投入使用。
(6)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工程实行项目“两制”,任命项目经理时,项目经理与企业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劳务队与项目部签定“安全生产合同”;工程开工时,操作工人与劳务队签定“安全生产合同”并订立“安全生产誓约”;用“合同”和“誓约”来强化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的安全责任及安全意识,加强自身安全保护意识。
(7)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制度”
发生安全事故,必须严格查处。做到事故原因不明、责任不清、责任者未受到教育、没有预防措施或措施不力不得放过。
(8)安全管理兼容文明施工的原则
从目前各地的要求和实际操作中,我们深切感受到安全管理与现场文明施工是密不可分的,两者也是相辅相成的。安全管理严格,就必须要求施工人员严格遵循文明施工;文明施工搞好了,现场整洁清爽,减少了安全事故隐患的存在,也提高了安全管理水平。现场文明施工要重点从场容管理、施工人员着装形象、现场机械、现场生活卫生管理入手,并结合现场CI策划,围绕总体目标,分为规划、实施和检查验收监督三部分进行。
4 项目施工过程安全控制
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控制,要强调一个“严”字,主抓一个“细”字。我们应该认识到,安全事故存在偶然性,也有必然性,尤其是施工安全管理,要杜绝“以包代管”,或“已包不管”的局面。
确实,在劳务或工程分包合同中,我们是合约的优势方(甲方),通常会写明乙方对安全施工管理负全责,若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等字样。其实,我们稍有常识的人就会知道,从法律的角度出发,这些字样并不是万能的甚至是无效的。无论合约如何约定,项目施工的管理主体是总承包商,分包商无论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总承包商均要承担连带责任。尤其是我们这样的国有大型建筑施工企业,现场分包(特别是劳务分包)很多,他们无论从安全管理水平或是安全意识上,都存在较大问题。由于当前工人来源复杂,素质低下,管理难度相当大,加上工地施工作业面大,事故诱发机会极大。如果不能从我们这里严格把关,势必造成现场安全管理混乱,安全事故隐患丛生或事故频繁发生。
通过识别和控制施工过程,达到预防和消除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是施工安全管理的根本目标。在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标,但是对生产过程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标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因此,对生产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必须列入过程控制管理的节点。事故发生往往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运动轨迹与物的不安全状态运到轨迹的交叉所造成,从事故发生的原因看,也说明了对生产过程的控制,应该作为安全管理重点。要做好施工项目的安全过程控制管理,必须要做到五个坚持。
第一是要坚持管生产同时管安全。安全寓于生产之中,并对生产发挥着促进与保证作用,因此,安全与生产虽有时会出现矛盾,但从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表现出高度的一致和安全的统一。
第二是要坚持目标管理。安全管理的内容是对生主中的人、物、环境因素状态的管理,在有效的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消除或避免事故,达到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的目标。没有明确目标的安全管理是一种盲目的行为,盲目的安全管理,往往劳民伤财,危险因素依然存在。在一定意义上,盲目的安全管理,只能纵容威胁人的安全与健康的状态,向更为严重方向发展或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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