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简述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本过程。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本过程如图2Z102016所示。从计价过程的示意图中可以看出,工程量清单计价过程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利用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造价两个阶段。
图2Z102016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本过程
按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报价,由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信息及工程设计图纸,对拟建工程的有关信息进一步细化、核实,再根据投标人掌握的各种市场信息(包括人工、材料、机械价格等)、施工经验,结合企业自身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的消耗标准即企业定额,考虑风险因素等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成本。
进行投标报价的编制,投标人是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投标报价编制的依据主要是:《计价规范》;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其他的相关资料。
九、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具体方法。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建设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因此,投标人投标价的编制,是编制计算投标人完成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
根据《计价规范》,按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投标价的方法如下。
1.投标总价的计算
利用综合单价法计价需分项计算清单项目费用,汇总得到投标总价。
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量×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 (2Z102016-4)
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量×措施项目综合单价 (2Z102016-5)
单位工程投标报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 (2Z102016-6)
单项工程投标报价=单项工程报价 (2Z102016-7)
投标总价=单项工程报价 (2Z102016-8)
2.分部分项工程费计算
分部分项工程费应依据《计价规范》规定的综合单价的组成内容,按招标文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确定综合单价进行计算。
(1)计算施工方案工程量
按照《计价规范》进行投标报价的编制,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是按施工图图示尺寸计算得到的工程量净量。在计算直接工程费时,必须考虑施工方案等各种影响因素,重新计算施工作业量,以施工作业量为基数完成计价。施工方案的不同, 施工作业量的计算方法与计算结果也不相同。例如,某多层砖混住宅条形基础土方工程,招标人依据《计价规范》的计算规则,按照基础施工图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工程量,得到土方挖方总量为300m3 ,投标人根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地质资料,可采用两种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方案1的工作面宽度各边0.20m、放坡系数为0.35;方案2则是考虑到土质松散,采用挡土板支护开挖,工作面0.3m.据此计算实际作业工程量分别为:方案1的土方挖方总量为735m3;方案2的土方挖方总量为480m3 .因此,同一工程,由于施工方案的不同,工程造价各异。投标人可根据工程条件选择能发挥自身技术优势的施工方案,力求降低工程造价,确立在投标中的竞争优势。同时,必须注意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是针对清单项目的主项的计算方法及计量单位进行确定,对主项以外的工程内容的计算方法及计量单位不作规定,由投标人根据施工图及投标人的经验自行确定,最后综合处理形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2)人、料、机数量测算
投标人应依据反映企业自身水平的企业定额,或者参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确定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的耗用量。
(3)市场调查和询价
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市场价格信息,考虑市场资源的供求状况,采用市场价格作为参考,考虑一定的调价系数,或者参考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确定人工工日价格、材料价格和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等。
(4)计算清单项目分部分项工程的直接工程费单价
按确定的分项工程人工、材料和机械的消耗量及询价获得的人工工日价格、材料价格和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计算出对应分部分项工程单位数量的人工费、材料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
(5)计算综合单价
综合单价是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在计算综合单价中的管理费和利润时,可以根据每个分项工程的具体情况逐项估算。一般情况下,采用分摊法计算分项工程中的管理费和利润,即先计算出工程的全部管理费和利润,然后再分摊到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个分项工程上。分摊计算时,投标人可以根据以往的经验确定一个适当的分摊系数来计算每个分项工程应分摊的管理费和利润。
此外,综合单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若招标文件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则需将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6)计算分部分项工程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和相应的综合单价进行计算,计算式如2Z102016-4所示。
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量×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
3.措施项目费计算
措施项目清单是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列项,需考虑多种因素,除工程本身的因素以外,还涉及水文、气象、环境、安全等因素。措施项目一般均为非实体性项目,即一般来说,其费用的发生和金额的大小与使用时间、施工方法或者两个以上工序相关,与实际完成的实体工程量的多少关系不大,典型的是大中型施工机械、文明施工和安全防护、临时设施等。但有的非实体性项目,是可以计算工程量的项目,典型的是混凝土浇筑的模板工程等。
措施项目分为通用措施项目和专业工程的措施项目。通用措施项目可以按表2Z102016-4选择列项;专业工程的措施项目可按《计价规范》附录中规定的项目选择列项。若出现《计价规范》未列的项目,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补充。在计算措施项目费时,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施工组织设计等,对招标人所列的措施项目进行增补。
通用措施项目一览表 表2Z102016-4
序号 | 项目名称 |
1 | 安全文明施工(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 |
2 | 夜间施工 |
3 | 二次搬运 |
4 | 冬雨期施工 |
5 |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
6 | 施工排水 |
7 | 施工降水 |
8 | 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 |
9 |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
措施项目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措施项目清单及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由投标人自主确定。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进行措施项目清单的计价,对于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的措施项目可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应包括除规费、税金外的全部费用。
对于不能计算工程量的项目清单措施项目,是以“项”为计量单位的,在计价时,应根据拟建工程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首先应详细分析其所包括的全部工程内容,然后确定其金额,计算方法可以采用参数法和分包法等。参数法计价是指按一定的基数乘系数的方法或自定义公式进行计算。这种方法简单明了,但最大的难点是公式的科学性、准确性难以把握。系数高低直接反映投标人的施工水平。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施工过程中必须发生,但在投标时很难具体分项预测,又无法单独列出项目内容的措施项目,如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等,可按此方法计价。分包法计价是在分包价格的基础上增加投标人的管理费及风险费进行计价的方法,这种方法适合可以分包的独立项目,如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的计算等。
4.其他项目费计算
其他项目清单的具体内容,与工程建设标准的高低、工程的复杂程度、工程的工期长短、工程组成内容、发包人对工程管理要求等有直接的关系,但在施工前很难预料在施工过程中会发生什么变更,所以招标人将这部分费用以其他项目费的形式列出,由投标人按规定价,包括在投标总价内。《计价规范》提供了暂列金额;暂估价,含材料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等4项内容作为参考,投标人可以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对不足部分进行补充。
暂列金额是招标人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中的一笔款项,主要是考虑到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化和费用增加而预留的金额。暂列金额的计算应根据设计文件的深度、设计质量的高低、拟建工程的成熟程度及工程风险的性质来确定其额度。设计深度深、设计质量高、已经成熟的工程设计,一般预留工程总造价的3%~5%.在初步设计阶段,工程设计不成熟的,一般要预留工程总造价的约10%作为暂列金额。投标人计算投标报价时,暂列金额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不得变动。
暂估价是指招标阶段直至签订合同协议时,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要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这是在招标阶段遇见肯定要发生的,只是因为标准不明确或需要由专业承包人完成,暂时无法确定价格。为方便合同管理,需要纳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中的暂估价主要是材料费,以方便投标人价。投标报价计算时,材料暂估价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由于某些分部分项工程或单位工程专业性较强,必须由专业承包人承包施工,则发生专业工程费,这部分费用通常可以通过向专业承包人询价(或招标)取得。专业工程的暂估价一般是综合暂估价,包括除规费和税金以外的管理费、利润等取费。投标人计算投标报价时,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投标报价计算时,暂估价包括材料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不得变动和更改。
计日工是为了解决现场发生的零星工作的计价而设立的。所谓零星工作一般是指合同约定以外的或者因变更而产生的、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应项目的额外工作,尤其是那些时间不允许事先商定价格的额外工作。
计日工表应详细列出人工、材料、机械名称和消耗量。人工应按工种列项,材料和机械应按规格、型号列项。计日工表中的工、料、机数量,要根据工程的复杂程度、工程设计质量的优劣以及工程项目设计的成熟程度等因素来确定。一般工程以人工计量为基础,按人工消耗总量的1%取值。材料消耗主要是辅助材料消耗,按不同专业工人消耗材料类别列项,按工人日消耗量计入。机械列项和计量,除了考虑人工因素外,还要参考各单位工程机械消耗的种类,可按机械消耗总量的1%取值。计日工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和数量,由投标人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费用。
总承包服务费是为了解决招标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进行专业工程发包,以及自行供应材料、设备,并需要总承包人对发包的专业工程提供协调和配合服务,对供应的材料、设备提供收、发和保管服务以及进行施工现场管理时发生,由发包人向总承包人支付的费用。总承包服务费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提出的要求,如分包专业工程内容,供应材料、设备情况,以及招标人提出的协调、配合与服务要求和施工现场管理需要等,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但不包括投标人自行分包的费用。
5.规费、税金项目费计算
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的规定,规费项目清单包括工程排污费、工程保险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等。规费是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对《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未包括的规费项目,在编制规费项目清单时应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的规定列项。
税金项目清单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若出现其他项目,应根据税务部门的规定列项。
6.投标报价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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