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讲义(十)
来源:优易学  2011-12-28 12:29:57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一)诉讼时效的内涵与超期的法律后果
  1.概念
  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2.超过诉讼时效
  (1)权利人的胜诉权消灭。
  (2)可以起诉,法院也应当受理。
  (3)受理后法院查明无合理的中止、中断、延长事由,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4)超过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实体权利存在。
  (5)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时效限制。
  (6)义务人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反悔的,不予支持。
  (二)诉讼时效时间的种类
  1.普通诉讼时效——2年;
  2.短期诉讼时效——1年,四种情况适用短期诉讼时效: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赠偿;
  (2)延付或拒付租金;
  (3)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声明的;
  (4)寄存财物丢失或损毁的。
  3.特殊诉讼时效
  (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为4年;
  (2)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为1年。
  4.权利的最长保护期限
  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
  (三)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
  1.诉讼时效的中止——时效继续计算
  内涵: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原因消除之日起,时效继续计算。
  诉讼时效中止,应当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权利人客观上不能行使请求权;
  (2)发生在诉讼期的最后6个月。
  2.诉讼时效的中断——时效重新计算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包括以下三种:
  (1)起诉
  ①向法院;
  ②向仲裁机构。
  (2)债权人提出要求
  ①向债务人本人提出;
  ②债务保证人;
  ③债务人的代理人;
  ④财产代管人。
  (3)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①表示同意履行;
  ②明确承认了债务的存在;
  ③同意分期履行。
  习题
  1.甲施工企业承建乙公司综合楼一幢。根据施工合同,乙应于2004年4月10目前支付剩余工程款50万元,乙届时未予支付。甲在索要余款过程中,依次经过以下环节,综合考虑各环节,其中可使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 )。
  A.2004年9月,甲致函乙要求其给付工程款
  B.2005年1月,乙公司负责人在酒席上向甲施工企业负责人表示宽限一年,2005年年底一定付款
  C.2005年l2月,乙公司新任负责人称该债务系前任领导所欠,自己概不负责
  D.2006年5月,乙公司承认该债务存在,但其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而拒绝支付
  E.2006年3月,甲向人民法院起诉
  【答疑编号11103101: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E
  2.某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最终结算款的时间应为2003年4月1日。由于建设单位逾期未予支付,故施工单位于2003年8月1日致函建设单位要求付款,但未得到任何答复。则施工单位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时间为( )。
  A.2003年4月1日
  B.2003年8月1日
  C.2005年4月1日
  D.2005年8月1日
  【答疑编号11103102: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D
  【解析】属于诉讼时效的中断。
  3.工程管理人员( ),才能以建造师名义从事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管理工作。
  A.不需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但必须经注册
  B.要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但不必经注册
  C.要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后
  D.要具有一级项目经理的资格,并担任过大型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答疑编号11103103:针对该题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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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iao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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