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法规辅导:掌握抗辩权
来源:优易学  2011-12-21 13:06:13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2Z202042.掌握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成立要件: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互负的债务;在合同中未约定履行顺序;当事人另一方未履行债务;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义务。
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
双方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且互负债务;履行债务有先后顺序;有义务先履行债务的一方未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
不安抗辩权的成立要件:
双方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且互负债务;履行债务有先后顺序,且由履行顺序在先的当事人行使;履行顺序在后的一方履行能力明显下降,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履行顺序在后的当事人未提供适当担保。
:某材料供应商与某材料生产厂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5月30日供应商付给材料生产厂100万元预付款,6月30日由生产厂向供应商交付材料1000吨,余款将在一个月内支付。但是到了5月30日,材料供应商发现材料生产厂已全面停产,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此时供应商可以行使( C   ),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先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预期违约抗辩权
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规定,如果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发出催付通知和停工通知后仍不能获得工程款,可在停工通知发出7天后停止施工。该条款依据的是《合同法》中关于( B   )的规定。
A.撤销权                          B.不安抗辩权
C.后履行方抗辩权              D.同时履行抗辩权

责任编辑:xiao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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