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第五章考点(41)
来源:优易学  2011-10-15 10:41:49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考点41:建筑法的概念调整对象
    建筑法是调整在从事建筑活动和实施对建筑活动监督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建筑活动是建筑法所要规定的核心内容。建筑法所称的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但建筑法中关于施工许可、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审查和建筑工程发包、承包、禁止转包,以及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工程安全和质量管理的规定,适用于其他专业建筑工程的建筑活动。 
    建筑法的调整对象主要有两种社会关系:一是从事建筑活动中的所形成的一定的社会关系;二是在实施建筑活动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一定的社会关系。

责任编辑:xiao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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