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第五章考点(37)
来源:优易学  2011-10-14 12:39:01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考点36:诉讼
    诉讼是指合同当事人依法请求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审理双方之间发生的合同争议,作出有国家强制保证实现其合法权益、从而解决纠纷的审判活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未约定仲裁协议,则只能以诉讼作为解决争议的最终方式。
    对于一般的合同争议,由被告依据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也允许合同当事人在书面协议中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地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纠纷一般都适用不动产所在地的专属管辖,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责任编辑:xiao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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