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第五章考点(30)
来源:优易学  2011-10-14 12:34:39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考点30:合同的转让
    1.债权转让
    债权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2.债务承担
    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情况。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必须经债权人的同意,否则,这种转移不发生法律效力。
    3.权利和义务同时转让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责任编辑:xiao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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