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火灾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验收的要求
(1) 验收顺序:消防验收一般遵循验收受理、现场检查、现场验收、结论评定、工程移交等阶段来进行。
● 验收受理是核查申报消防验收单位提供的消防验收资料是否真实有效;
● 现场检查是核对建筑类别、安全疏散、建筑物总平面布置及建筑内部平面布置;
● 现场验收是指实施现场验收测试并签字确认;
● 结论评定是指验收结论的综合评定,形成"消防验收意见书";
● 工程移交是指将验收档案交付相关部门。
(2) 验收的内容与形式
● 消防验收的目的是通过检查确认该工程的消防安全性能是否达到了设计要求和使用要求,内容有:总平面布置、防火分区划分、安全疏散电梯、消火松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等。
● 消防验收可分为:隐蔽工程消防验收、粗装修消防验收、精装消防修验收三种验收形式。
隐蔽工程消防验收是对建筑物投入使用后,无法进行消防检查和验收的消防设施及耐火构件,在施工阶段进行的消防验收。(如钢结构防火喷涂、消防管线及连接等)
粗装修消防验收是对建筑物内消防系统及设施的功能性验收。主要针对消防系统及设施已安装、调试完毕,但尚未进行室内装修的建筑工程。粗装修消防合格后,建筑物尚不具备投入使用的条件。
精装消防修验收是对建筑物全面竣工并准备投入使用前的消防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消防系统及设施、安全疏散、室内装修材质及耐火等级。
责任编辑: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