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1.1 5.0.1-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当有允许偏差项目时合格检验标准:除有专门要求外,主控项目合格点率必须达到100%,一般项目合格点率应达到80%以上,且最大偏差不能超过允许偏差的1.5倍。
1.2 5.0.3-4分部(子分部)工程“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工程观感质量验收的综合质量评价结果为:好、一般、差。
1.3附录B中有支护土方子分部的各个分项与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7.0的内容一一对应,除了这些支护方法外的支护方法,除非经过有关部门同意并提出相应标准支持,均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有支护方法,此时该工程只有无支护土方子分部。
1.4 附录B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中缺少地沟的相关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将地沟作为独立的子分部工程,其中盖板按照主体结构混凝土结构子分部装配式分项划分检验批;地沟其余部分内容依据混凝土基础子分部和砌体基础子分部的相应分项工程划分检验批。
1.4附录B应增加外保温分部工程。
参《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第7.0.2条。
1. 5依据本标准,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可以作为企业评定表格使用。
2、GB50203-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1 9.3.6条填充墙砌体的灰缝厚度和宽度允许偏差规定为:空心砖、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为±2mm,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为±5mm. 2.2 3.0.6条对宽度不小于300mm的洞口要加过梁但对过梁形式没有明确规定,根据实际情况抗震设防区应做钢筋混凝土过梁。
2.3 填充墙砌体的留槎应符合5.2.4条要求。
3、GB50204-2002《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14.2.3-4条对清水混凝土及模板明确规定如下:清水混凝土的质量按照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的4.2.11条标准执行。即表面平整度、阴阳角方正±3mm.对清水混凝土模板质量要求参照此条进行控制即模板的平整度、阴阳角方正也为±3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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