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优易学  2011-12-23 17:50:03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各县(市)区职改办、各开发区(管理区)人事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05]31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06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6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定于2006年5月27日、28日举行。具体安排如下: 
    5月27日 09:00-11:00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14:00-16:00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5月28日 09:00-11:00 地籍调查 
            14:00-16:30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科目含主观题,在答题纸上答,其余三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蓝色、黑色墨水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人事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人发[2002]11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3、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4、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二)对于2002年12月18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三)任职和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06年12月31日。  
    三、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 
    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成绩可以连续滚动);报考两科(免试两科)的,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才可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程序 
    (一)报名程序 
    报名须由本人提出申请,认真填写《____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一),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同时提交相关材料及证件。由单位人事部门汇总后,按照时间安排到指定地点统一报名。 
    (二)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及证件 
    1、《____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贴一年内一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 
    2、本人身份证; 
    3、毕业证或学位证书; 
    (三)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____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二)(一式两份,贴一寸一年内同版免冠彩色照片); 
    2、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06年1月5日-7日; 
    2、报名地点:唐山市职称考试中心(西山道5号市政府9号楼四层)

责任编辑:sealion1986

文章搜索:
 相关文章
热点资讯
热门课程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