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代理的涵义与基本原则
来源:优易学  2011-12-28 16:59:23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土地登记代理的涵义与基本原则
  (一)土地登记代理的涵义
  土地登记代理是指土地登记代理柳:构在受托权限内,为委托人提供土地登记咨询、代理等业务服务,并由委托人直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经营活动。
  土地登记代理是土地市场中介服务的一种,属于委托代理的范畴国家于2003年开始实行土地登记代理人员职业资格制度,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的人员和机构必须取得国家规定的土地登记代理资格。土地登记代理是为适应土地市场的发展而产生的,对规范土地登记行为,促进土地市场的发展和完善是十分重要而且相当必要的。伴随着中国土地市场的蓬勃发展,土地登记代理事业必将会有广阔的空间。
  (二)土地登记代理的基本原则
  1.合法原则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和土地登记代理人在承接土地登记代理业务时,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服务项目范围内及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代理活动,提供代理服务;不得从事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禁止的服务项目。
  2.平等自愿原则合同法规定,民事合同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3.公平公正原则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及其代理人与委托人属于民事法律关系,法律地位平等。
  4.等价有偿原则等价有偿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作为一种,中介服务,土地登记代理所交换的是一种特殊商品——服务,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及其代理人提供给委托入相应的服务时,委托人应当按照其所提供服务的质量和数量给予适当的服务费。
  5.诚实信用原则在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过程中,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及其代理人与委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任何一方都应当诚实守信,善意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不得有欺诈等恶意行为,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不实信息,或签订虚假合同.
  6.保密原则在土地登记代理过程中,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和土地登记代理人有权要求委托人提供与代理业务相关的资料。
  题目:
  题目:以下( )不是土地登记代理的基本原则。
  A.合法原则
  B.平等自愿原则
  C.诚实信用原则
  D.等价交换原则
  答案:(D )

责任编辑:sealion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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