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登记核发证书
来源:优易学  2011-12-10 10:10:59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土地用途变更登记不涉及土地权属的变更,因此不需报人民政府审批,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即可直接进行注册登记。
  1.在《土地登记卡》上注册登记。土地用途变更登记在宗地《土地登记卡》上进行。宗地只有一种土地用途的,在“土地用途”栏内加盖变更印章;宗地含有多种土地用途并填有土地分类面积的,在“登记的其他内容及变更登记事项”栏有关土地分类面积的内容上加盖变更印章;在“序号”栏填写本次土地用途变更登记在此《土地登记卡》上进行注册登记的顺序号;“日期”栏填写本次土地用途变更登记的注册登记时间;“登记的其他内容及变更登记事项”栏填写土地用途变更的内容和依据;“经办人”栏由填写本次土地用途变更注册登记内容的土地登记人员签字盖章;“审核人”栏由负责审核本次注册登记内容的土地登记人员签字盖章。
  2.更改《土地归户卡》。根据《土地登记卡》注册登记的内容,更改《土地归户卡》上的“用途”栏目的内容。
  3.更改土地证书。土地用途变更登记不涉及土地权利人或土地权利人名称的变更,土地证书的主体未发生改变,因此土地证书不需更换,只需依据《土地登记卡》上注册登记的内容更改土地证书的相应栏目。其方法是:当宗地只有一种土地用途时,在土地证书的“用途”栏目内加盖变更印章;当宗地包含多种土地用途并在土地证书上载有分类面积时,在“记事”栏“内容”项原来填写的土地分类面积处加盖变更印章。在“记事”栏“日期”项填写本次变更的日期,“内容”项填写变更的内容和依据,并由经办人签字盖章,同时加盖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公章。将更改后的土地证书核发给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

责任编辑:sealion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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