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级市人事局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市直各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09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09〕37号),现将我市2009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2009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广州市报名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均须登陆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或中国广州人事网(http://www.gzpi.gov.cn/gzexam),并经过“网上预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预报名时间
2009年5月18日上午9时起至6月12日下午17时止。自6月12日下午17时起,将关闭报名网关,不再办理补报手续。
在上述时间区间内,进入2009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经网上填表(简体字)和照片上传(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大小小于3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完成网上报名。
(二)报名确认时间、地点
1. 报名确认时间:2009年6月8日至6月12日(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确认地点: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83543605,邮箱地址:gzexam@163.com)。
(三)考生按单位属地原则报考。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见附件1。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 试 时 间科 目
11月14日上午 09:00-11:00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 14:00-16:00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11月15日上午 09:00-11:00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下午 14:00-16:30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三、考试方式
(一)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土地登记代理实务》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其他
(一)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从网上下载并用A4纸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即“两证”赴考,缺一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
责任编辑:伊Ⅴ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