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相关法律知识复习题(46)
来源:优易学  2011-12-28 16:22:05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1.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    )。
A.同时履行
B.要约人先履行
C.承诺的一方先履行
D.随时履行
2.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方在(    )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A.对方履行之前
B.对方要求履行之前
C.自己的合同权利实现之前
D.对方未应己方的要求履行之前
3.我国《合同法》所规定的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    )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利。
A.自己利益未实现之前
B.当事人另一方未进行对待给付
C.对方当事人未要求履行
D.对方当事人未应自己的要求开始履行
4.在双务合同中,倘若对方所负债务已经没有履行的可能性,即同时履行的日的已不可能实现时,当事人可依照法律规定(    )。
A.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
B.撤销合同
C.解除合同
D.主张合同无效
5.《合同法》上规定,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互负债务,合同约定有先后履行顺序的,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应当(    )其债务。
A.后履行
B.先履行
C.应对方要求先履行
D.对方未予要求时,不予履行
6.所谓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互负债务,合同约定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一方应当先履行其债务。但是,在应当履行债务的当事人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下可以(    )其债务。
A.中止履行
B.终止履行
C.消灭
D.继续
7.在应当履行债务的当事人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下可以中止履行其债务。但是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    )。
A.违约责任
B.缔约过失责任
C.侵权责任
D.赔偿责任
8.不安抗辩权仅适用于(    )。
A.单务合同
B.双务合同
C.实践合同
D.诺成合同
9.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法律结果是(    )。
A.拒绝履行
B.解除合同
C.中止履行
D.免除合同义务
10.《合同法》上所说的中止履行,是指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当事人一方,有权(    )。
A.暂时解除合同
B.终止合同
C.延期履行
D.暂时停止合同的履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答案:
1.A2.A3.B4.C5.B6.A7.A8.B9.C10.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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