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概念:土地使用权人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不转移土地占有而将土地使用权作为债权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对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等依法进行处分。
(2)土地抵押权的客体:国有、集体土地使用权。
(3)权利主体:抵押权人。
(4)抵押权的取得:签订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
(5)抵押权的内容与限制:①房地一致原则;②抵押权效力及于抵押物的孳息时,抵押权人有义务将抵押物的孳息告知义务人;③期满或其他事由如何实现抵押权;④注意抵押合同与租赁合同、出让合同的关系;⑤抵押物的处分限制;⑥划拨用地的抵押、乡镇企业用地的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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