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医师资格考试新大纲从起草到真正的颁布实施经历了难产的过程。2004年开始计划;2007年基本定型,已经对外宣布2008年要实施新大纲,但由于2007年的泄题事件,在2008年三月份专门又公布了实施原大纲的通知;2008年多次修改后定稿;2009年1月8日正式实施。
编写新大纲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编写。参与新大纲的编写的专家包括三类专家:医学教育、医学考试和教育测量专家。新大纲涉及的范围:临床、口腔、公共卫生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中医和中西医结合大纲没有修订。
新大纲中实践技能部分考点及考试形式变化:
类别 新增考点
临床类 首次增加了CT和腹部B超
口腔类 扩展了病例分析涵盖的内容
公共卫生类 增加了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能力
技能部分新大纲重点考查考生动手操作能力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强调了对考生职业素质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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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