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可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高校名单(78所)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方工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大学、河北经贸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沈阳师范大学、东北财经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吉林大学、黑龙江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大学、南京大学、苏州大学、东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工商大学、宁波大学、安徽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州大学、南昌大学、江西师范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烟台大学、青岛大学、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深圳大学、广东商学院、广西师范大学、海南大学、重庆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兰州大学、青海民族学院、新疆大学
(五)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MPA联考”)的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以上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考试语种为俄语的考生,只限报考东北大学、辽宁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黑龙江大学、长安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辽宁师范大学;考试语种为日语的考生,只限报考华东师范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辽宁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吉林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黑龙江大学、长安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宁波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辽宁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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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