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篇:学费是否为“不可承受之重”?
实行研究生收费制度改革之后,如何解决学费不可避免地成为学子们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自费和公费的鸿沟带来的究竟是怎样的差距?一旦自费,是否就意味着是一种磨难?答案是否定的。
·我是非试点学校自费生,国家关于自费生的待遇有什么规定?
公费研究生和自费研究生的待遇因高校而异。一般来说,公费研究生学费全免,每月还享受国家助学金210元(最低210元,有些高校可高达280元)以及学校助学金(各高校不等,一般200元以上),享受公费医疗。国家规定,只有计划内的硕士研究生(公费生)才有生活补助,一般情况下,对于没有工龄的研究生,补助是230元/月,1~5年工龄的是270元/月,5年以上工龄的是290元/月。而自费研究生学费自理,无国家助学金,也不享受公费医疗。
在具体实行过程中,各个学校也是不尽相同。大部分学校的自费生不能享受国家补助和公费医疗,当然也有少部分学校的自费生有享受公费医疗的条件,如重庆大学自费生能享受国家补助和公费医疗。首都师范大学在2007年“十一”国庆之前,自费生没有生活补助,但可以享受公费医疗,之后这一政策没有继续施行。
2008年3月,财政部和教育部以2007年在校本专科生人数和研究生人数为基数,按照每生每月20元的标准、3月至6月共4个月的时段,给予中央部属高等学校学生食堂一次性临时补贴。之后,中央财政又划拔专项资金3.19亿元,于3月至6月对全国所有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月再给予20元的补贴。实施这项政策后,全国所有普通高校的学生在3月至6月每月可获得20元的补贴,其中1/5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40元的补贴,其中包括自费生。
·我是自费生,是否每个人都有资格和机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办理起来是不是很困难?
实行研究生收费后,国家将会采取配套措施,保证家庭困难的学生不会因此失学。有关试点收费高校也都表示,如果实行全面收费,学校将会进一步完善奖、贷、助、补等配套资助体系,贫困学生不会因此被拒之门外。经济困难的学生完全可以通过贷款来解决学费和生活费的问题。有些学校规定只有自费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和生活费),也有学校规定公费生可申请生活费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的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每个学生每学年的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后6年内还清贷款本息。贷款时需提供如下材料:助学贷款申请书;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中国教育部财务司巡视员兼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崔邦焱在2008年7月25日举行的教育部发布会上宣布,教育部和所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郑重承诺:国家和学校将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每一位考上公办普通高校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学费解决了,家庭条件不好,我的住宿费和生活费怎么办?争取勤工助学的机会容易吗?
当今研究生参加勤工助学的大有人在,既可以减轻家庭负担、降低“财政赤字”,也可以增加人生阅历,锻炼意志,学会自立。
勤工助学的途径很多,比较常见的有以下几种:研一,主要是做家教,这也是最普遍的一种方式。研二,课程相对较少,可做一些校外兼职,也可以谋得学校内部的勤工助学岗位,这些工作比较稳定,和其他方式相比,能更好地培养各方面能力,也可以为以后到其他单位谋职做好准备。研三,可一边做论文,一边实习。以上途径大都可解决生活费的问题。
·除了勤工助学,我还能通过什么途径获得其他收入?
读研之后,学生可以在导师的科研项目中得到一定的经济支持和补助。目前,大部分就读理、工、医、农、文等学科的研究生,只要参加了导师的科研项目,每月都能得到少则几百元多则上千元的经济补助。另外,也有相当多的学生在导师的公司兼职,每月都能得到不菲的收入。实行研究生教育成本分担制度之后,国家、学校、导师和学生本人都要分担一定的培养成本,导师的作用就显得更加重要,没有科研项目或科研课题的导师,将会被限制招生或停止招生。
责任编辑:小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