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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介绍49所法律硕士院校重点学科优势
来源:优易学  2009-12-19 15:59:10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资料下载   学历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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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大学:法学院现设有以下机构:法律系、人口研究所、川达律师事务所、法学研究所、比较法研究中心、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和南中国海法律研究中心。根据教学需要,设有法理、宪法与行政法、刑法、民商法、经济法、诉讼法和国际法教研室。本科为法学专业,研究生有刑法学、诉讼法学、民商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法理学硕士学位授予点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诉讼法学博士点。
    湖南大学: 湖南大学法学院以培养政治素质复合型优秀法律专门人才为目标。现有经济法、民商法和刑法三个硕士点,以及法治系统工程和经济法博士方向。成立了经济法研究中心、金融法研究所、法治与人权研究中心、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网络法研究中心、中国行政法制研究中心等多个科研机构和高级法律人才培训中心。2001年获得司法部、教育部批准,成立了国家级司法鉴定中心。
    西北政法学院:学院主要培养德才兼备,懂法律、懂经济、懂管理,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能够适应新世纪从事司法、管理、经贸、新闻、外语等实际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学院设有七系二院,学院设有研究生部。法学理论、法律史、民商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行政管理学、新闻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十四个学科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具有在职人员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同时,还招收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
    西南政法大学: 1978年,学校由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重点大学,是当时司法部部属五所政法院校中惟一一所重点政法大学。1995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西南政法大学。学校经济法学科已发展成为国家级重点学科,学校原有4个博士学位授予点。2003年,学校学科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已通过评审,获得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资格,有权在10个法学二级学科招收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学校经国务院博士后管理评审单位审定通过,成为法学博士后流动站设置单位,是西部地区惟一一个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学校还设有17个硕士点。
    湘潭大学:法学院创建于1982年、扩建于1996年,是湖南省成立最早、招生最早、师资力量最强、学科门类最全、招生规模最大的法学院系,湘潭大学法学院设立了法理学、法史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等学科组,以及湘潭大学法学理论研究中心、湘潭大学比较法研究中心、湘潭大学诉讼法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其中,诉讼法学科1993年被湖南省批准为省级重点学科, 法学院自199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现拥有诉讼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法史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法理学、国际法与法律专业硕士8个硕士点以及1个诉讼法博士点。
    云南大学:法学院是在原云南大学法律系、云南政法高等专科学校法学系和经济法学系的基础上于1999年6月成立的一所新型学院,设有一个法学专业、一个禁毒学专业、七个教研室及云南大学民族法学研究所、云南法学研究所及《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编辑部;有四个硕士点,是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单位。主要课程有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民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民族法学、婚姻家庭法等。
    贵州大学:法学学院下设法律系、社会学系、政治学系以及人口研究中心四个教学科研单位,现有法学理论、经济法学、法律硕士3个硕士授权点。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是在整合原华中理工大学和原武汉城市建设学院法律学科的基础上于2001年1月成立的。本院现设有科技法研究所,经济法研究所、基础法学教研部、民商法教研部、刑事法学教研部、国际法教研部共“两所四部”。  现已拥有法学理论、民商法学、经济法学三个法学硕士点,拥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授权点,并可以培养科技法制与知识产权战略、高等教育知识产权等方向的博士研究生。在知识产权法和科技法学(信息网络法、生物技术法)等学科领域处于全国一流的领先水平。
    西安政治学院:是隶属总政治部领导的一所高等院校,担负着培养全军机关政治工作干部和军事法律人才的任务,面向全国全军招生。学院座落在古城西安文化区,毗邻历史名胜小雁塔,与陕西省图书馆、国际展览中心隔街相望。学院具有良好的校风,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生活设施齐全,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学院设有军事法学、诉讼法学、法律史、法律硕士等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并与国防大学、军事科学院等单位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为国家和军队培养了大批高层次专业人才。
    内蒙古大学:法学院的前身是内大法律系,筹建于1980年,1982年正式招收法学本科生经过多年的建设,法学院已成为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学术中心。根据国家教育部制定的学科规划,法学院设民商法、诉讼法和宪法学、行政法学、法律硕士硕士点,法学院法学本科专业分别招收蒙语(双语)授课生。法学院的硕士点也是自治区仅有的4个法学硕士点。 
    福州大学:法学院设有法学理论、环境法学、法律硕士专业硕士授权点。法学院教师积极参加全国学术团体的活动,目前有10余位教师在全国学术团体中担任职务。例如,陈泉生教授担任中国环境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福建省环境法学会主任等职;肖剑鸣教授担任中国犯罪学会秘书长、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等职;朱遂斌教授担任中国商事法研究会理事;叶知年副教授担任中国比较法研究会理事。
    厦门大学:是我国较早开办高等法学教育的院校之一, 1930年2月学校改科为院,法科改为法学院。尔后经历数次院系调整,目前的法学院是在原法律系的基础上组建而成。 厦门大学法学院已形成较为鲜明的学科建设和办学特色。学院现拥有1个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国际法学和民商法学2个博士点;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等7个硕士点和1个法律专业硕士(JM)学位点。其中,国际法学为国家重点学科,民商法学为福建省重点学科。“国际经济法与台港澳法研究”和“国际经济法与海洋法研究”先后获准列入国家“211工程”第一期和第二期重点建设项目。
    武汉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法学院是武汉大学下属的一个学院。 经过七十多年的发展,武汉大学法学院已成为中国法学教育与研究的重点基地 之一。办学规模不断壮大,办学效益日益提高,教学质量与学术地位持续上升。有12个硕士点(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与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刑 法、诉讼法、环境资源保护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硕士),1个博士后流动站(法学,含国际法学、刑法学、宪法学、民商法学、环境 法学),5个博士点(国际法学、刑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环境资源保护法学),1个国家重点学科(国际经济法、联合国际法、国际私法)。 
    海南大学:法学院是海南大学下属的十二个学院之一。学院创办于1983年(其前身为海南大学法律系),原设有法学、经济法、国际经济法三个专业,1999年根据国家教育部新的专业目录,调整合并为一个专业即法学专业。现有诉讼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法律硕士三个硕士点,学院的奋斗目标是:努力将我院建设成为海南省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的主要基地;争取五年内在现有诉讼法硕士点、民商法硕士点、经济法学硕士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的基础上新增刑法硕士点和法理学硕士点,建成5至6个法学硕士点,并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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