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省教育厅转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并结合教育实际,要求各地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和厅直属单位按照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节假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近期专门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认真分析本地、本单位安全形势,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制,坚决杜绝学校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是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进一步落实各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寒假期间的值班值宿及校园巡查工作,杜绝校园学生伤害案件发生。
三是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寒假前对学生普遍进行一次以交通、消防、食品等方面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对学生放假期间的安全提出具体要求,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四是各高校要将留校学生进行集中居住统一管理,并组织好节日留守学生的文化活动及后勤保障,确保留校学生过一个祥和的春节。
五是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干部24小时值班值宿工作,学校领导要在岗带班,确保各类通讯工具畅通。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有针对性的落实异常天气下的应急处置措施,严格执行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节日期间发生的重特大事故及时、如实按程序上报,坚决防止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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