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教育督导工作会议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
来源:优易学  2014-1-10 16:06:52   【优易学:中国教育门户网】   资料下载   网上书店

  2013年10月,国家颁布了《教育督导条例》,开启了教育督导工作新篇章。1月9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强化教育督导工作,完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研究部署全省教育督导工作,开创我省教育督导工作新局面,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召开了全省教育督导工作会议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省政府副省长、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主任孙东生和省教育厅厅长、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副主任徐梅到会并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副主任王国才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教育督导是现代教育制度和教育管理体系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一个地区教育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自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期正式恢复和建立教育督导制度以来,各级教育督导在推进“两基”攻坚和县级政府“双高普九”(高质量、高水平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评估验收、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全省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强化教育督导是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的内在要求,是实现教育公平、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保障,是推动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举措。
  会议强调,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教育督导工作要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举、综合与专项督导结合,着力推进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公正,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我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保驾护航。一是强化督政府,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和下级政府确保教育发展的先导性、基础性、全局性地位,建立教育优先发展的保障机制等,特别要以促进以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为载体,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各地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保证教育财政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落实教育“三个优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要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要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政策。二是加强督学工作,重点抓好督学责任区建设。按照国家《教育督导条例》的要求,逐步落实对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督学的全覆盖,强化办学条件、教育管理、师资队伍建设、教学工作等方面的督导评估,提高学校整体办学水平。着力推进督学责任区建设,在全省实行覆盖小学、初中、高中各学段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公开督学联系方式,及时受理投诉、举报,并进一步建立健全投诉受理和核实、督导结果公布以及考核奖惩等工作机制。三是加强专项督导检查,着力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教育督导工作要紧紧围绕教育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督导评估行动。对问题突出的地方,要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通报督导结果,实施问责追究。
  会议要求,要强化我省教育督导的长效机制。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教育督导工作的领导,把教育督导作为政 府宏观管理教育工作的重要抓手,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教育督导工作中存在的具体困难和实际问题。今后,我省涉及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如教育经费投入的保障、省委省政府教育决策部署的贯彻、教育规划纲要的落实、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等,都将通过教育督导的方式来推进。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营造社会各界重视、支持教育督导的浓厚氛围。二是要建强督导机构。去年五月,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已正式成立。下一步,各地也要加强市县(区)教育督导机构建设,尽快形成覆盖全省的教育督导网络,保证教育督导工作有效地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学校。三是要优化督导队伍。省政府聘任了省总督学、副总督学,各地也要结合本地实际,做好本级总督学、首席督学和各级兼职督学的聘任工作。并按照学校或教师的数量配备相应比例的督学,保证督学的数量与承担的督导职责和任务相适应。四是要健全督导制度。要建立健全有效管用的督导报告制度、限期整改制度、公布制度、约谈制度和督导结果问责制度等制度体系。要按照《教育督导条例》的要求,建立教育督导工作经费保障制度,并根据教育督导事业发展的需要逐步增加,为有效地开展教育督导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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