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留守儿童建档制度。要求各校在2013年12月底前完成留守儿童登记建档工作,并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中予以信息录入完善。学校要建立和完善留守儿童动态管理机制,及时补充或变更档案的有关内容,以学校为单位建好纸质台账,将相关表格和活动资料整理归档,做到有据可查。
二是实施“教师帮扶”结对制度。每位帮扶教师要详细了解帮扶儿童的家庭、学习、生活情况,深入了解家庭经济、人口、留守儿童父母和第二监护人的详细资料;要从学习、生活、情感上帮扶,确保自己所帮扶的留守学生在生活上有人照料、行为上有人管教、学习上有人辅导、心灵上有人抚慰。
三是建立“家校月沟通”制度。学校要定期召开帮扶教师、留守儿童、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座谈会。要求班主任每月至少与留守儿童谈心一次,详细填好记录卡。
四是建立研讨、交流制度。 学校每学期进行一次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总结,定期召开座谈会,交流经验,研究工作,探索新路,采取措施,巩固成果,增强实效,不断提高留守学生教育管理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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