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从今年开始,我区启用全国统一样式的技工学校毕业证书,并统一通过“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与统计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毕业证书打印和查询。
据悉,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按国家规定,由自治区人社厅统一印制,对经过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与统计信息管理系统电子注册,具有技工院校正式学籍,学业期满,思想品德合格,完成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技工院校学生颁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按照学校办学层次予以发放。其中,普通技工院校毕业生领取《技工学校毕业证书》,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领取《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技师学院毕业生领取《技师学院毕业证书》。
今后,我区技工院校毕业证书的编号和填写都会采用信息化手段打印,毕业证书与全国统一样式:学生照片统一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二寸照片,加盖学校公章和校长印章(红印),照片右下角加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技工学校毕业证验印专用章”。毕业证书有关信息也会纳入全国技工院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打印查询功能。为此,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实行全国统一编号。证书编号共19位,由阿拉伯数字组合的七部分构成,涵盖了技工院校所在地区的行政区划、学校顺序号、学校办学层次、学生毕业年份、学生毕业层次、学生毕业专业、毕业证书顺序号等内容。
自治区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规定,我区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全部免费发放,各技工院校不能以任何理由收取证书工本费。其中,春季毕业生每年12月至次年1月办理毕业证,秋季毕业生每年5月至6月办理毕业证。
该负责人特别提醒: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印刷、发放、伪造、涂改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否则当事人将被追究责任。该厅对社会上出现的伪造、贩卖、制售假证书的,也将予以严厉打击。如有人发现相关问题,可拨打自治区技工院校毕业证书管理监督举报电话0991—3689689、3689916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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