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33个县(市、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
来源:优易学  2013-7-14 17:44:31   【优易学:中国教育门户网】   资料下载   网上书店

    6月28日下午,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反馈会召开。检查组通报了对我省33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意见,建议这33个县(市、区)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督导检查,报请教育部审定后,由国务院督导委员会认定。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副省长郑继伟,教育部督导办主任何秀超,国家督学、督导检查组组长杨希文,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刘希平,省教育厅副厅长韩平等出席会议。
    据介绍,这次督导评估认定是继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现场会之后,首次采用连片集中方式对一个省几十个县进行评估认定。6月22日至28日,根据我省的申请,检查组分11路对我省33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了连片检查,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检查了200多所义务教育学校,核查了大量文件资料,期间召开了143场座谈会,发放了1.7万余份问卷,广泛听取了公众对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反馈意见。
    刘利民对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希望我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大省级统筹力度,优化资源配置,加大教师交流力度,完善督导考核制度,解决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难题,提升教育质量和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愿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始终走在全国教育发展前列。
    郑继伟对教育部一直以来对浙江教育的关注和检查组的认真细致工作表示感谢,表示我省将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时间进度,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省级统筹,大力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
    据了解,我省自通过国家“两基”验收后,一直十分重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并把它放在教育工作的重要位置,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大力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提高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办学水平,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残障儿童、贫困家庭儿童的入学权利,有力地推进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特别是2011年我省与教育部签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确认浙江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并在各县(市、区)普遍建立由县(市、区)主要领导挂帅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后,更加加快了这一进程。大力推进名校集团化、城乡教育共同体;治理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择校乱收费;实行门槛较低的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政策;建立健全“减负”通报制度;“小升初”禁止各种形式的笔试和面试……通过十多年的努力,我省县域内城乡之间、学校之间的差异明显缩小,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不断提高。2012年共有45个县(市、区)申报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其中通过省级督导评估的有35个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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