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多项补贴保障高校毕业生就业
来源:优易学  2013-7-14 17:44:00   【优易学:中国教育门户网】   资料下载   网上书店
    一是就业补贴鼓励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就业。对台州籍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到市本级非公有制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其工资低于该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7000元的,每年可领取1500元以上的就业补贴。  
    二是见习补贴保障生活。高校毕业生进见习期间,可获得不低于该市最低月工资标准1160元的基本生活补助,按最低工资的50%给予补贴。补贴实行“先垫后补”的方法,相关部门经过审核后再将资金拨付给企业。  
    三是租房补贴解后顾之忧。对毕业未满3年的国家“211工程”高校本科毕业生或全日制高校硕士研究生以上毕业生,在市本级非公有制企业工作,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在县(市、区)无个人房产且租住商品房的,每月可领取300元以上的租房补贴。  
    四是创业补贴扶持毕业生自主创业。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或网上创业,经过工商部门登记,经营满一年且交纳社会保险的,给予不少于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当年创办企业,并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每吸纳1名就业困难人员可获得3000元的一次性促进就业补助;毕业3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对其创业场地的租金给予一定程度的补贴,补贴标准为0.6元/平方米/天。

责任编辑:admin

文章搜索: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最新新闻
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