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召开 陈至立国务委员作重要讲话 2006年第2期
来源:优易学 2013-7-11 0:4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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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国务委员、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陈至立同志在国务院主持召开了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会议学习了温家宝总理关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重要批示精神,听取了改革实施情况的汇报,研究部署了下一步工作。中宣部、中农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监察部、人事部、农业部、国务院扶贫办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领导出席了会议。 会上,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张少春同志和陈小娅同志分别汇报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情况;各领导小组成员结合工作职能就如何支持保障机制改革、推进改革顺利实施发表了意见,并就一些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进行了讨论,提出了建议。陈至立国务委员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指出,自今年春季学期新机制实施以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周密部署,做了大量工作;各地高度重视,狠抓落实,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得到亿万人民群众的忠心拥护和热烈欢迎。截至目前,共落实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46.5亿元,其中,中央资金36.9亿元、地方资金9.6亿元,覆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4880万人。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全面启动,中央财政已向中西部地区下达今年校舍维修改造资金预算控制数28.36亿元。 会议认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工作,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温家宝总理多次做出部署和批示。目前,改革总体进展顺利,开局良好,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把这项改革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二是改革专项资金及时落实,精心安排,及时解决了实施新机制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保证了今年春季学期开学后西部地区农村学校能够按照新机制运行;三是农村学校的收费行为明显规范,农民的教育负担大幅减轻;四是绝大多数农村学校运转经费明显增加,公用经费保障水平明显提高;五是宣传工作及时到位,使各项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会议强调,下一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重点是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完善政策,狠抓落实,稳步推进。 陈至立国务委员在讲话中就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了五个方面的要求: 第一,充分认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举国关注,举世瞩目。这是我国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体制的一次重大转变,也是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的必然要求。这项改革涉及面广、战线长、环节多,在实施过程中也会遇到这样那样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各级政府和部门一定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不移地推进这项改革。 第二,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和宏观指导,按照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原则,平稳顺利地推进改革。已经推行新机制的地区,要进一步明确责任,重点是保证按中央政策抓落实。同时,要按照温家宝总理的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加强对新机制改革进展情况和实施效果的政策评估;从中央到地方都要开展蹲点调研工作,全面跟踪了解新机制实施的情况,及时发现并切实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中部地区要抓好改革试点工作,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在海南、安徽、湖南开展试点的基础上,其他每省都要选择一个县进行试点,以积累经验,争取工作的主动,为明年全面推行新机制打好基础。东部地区要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突出重点,把准备工作做充分,把可能遇到的问题想深入一些,注意量力而行,从能够办到的事情做起。 第三,抓住关键环节,进一步解决好影响建立新机制全局的重点问题。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学校预算编制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要把学校维持基本运转的经费和保证事业发展的经费全部纳入预算,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的申报、批复程序,进一步明确县级相关部门的职责,保证学校做了预算有人审、有人批,并严格按批复的预算执行。二是进一步规范学校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全面清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项目,严肃查处乱收费,坚决制止滥发教辅教材、强制统一校服等行为。对学生寄宿引起的就学费用增加问题,要尽快进行专题研究,提出解决的措施,以免产生新的“上学贵”问题。三是加强监督检查。要抓紧研究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和政策评估体系,并充分发挥教育督导、财政监察专员办、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监督检查;要建立农村中小学预算执行审计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挪用、克扣改革资金者,要从严处理。今年年底前,要以全国保障办的名义,再对西部地区改革实施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查。 第四,对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分门别类加以解决。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落实好温家宝总理的指示,关注新机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想办法促进这些问题的解决,把这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好事办好。 第五,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合理分工,密切协调,为改革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财政、教育部门具体负责新机制实施的各项组织落实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交流、密切合作,加强对新机制实施工作的指导。监察部门要将新机制的监督检查列入工作内容,建立切实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多从正面宣传保障机制改革取得的成果、经验和出现的新气象,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同时曝光违反政策和纪律的典型案例。其他有关部门也要根据各自职能,注意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有关政策,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会议还研究决定,将适时召开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会议,总结交流西部地区改革经验和做法,动员部署中东部地区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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