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和国家“两基”攻坚办对“寄宿制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2006年第12期
来源:优易学  2013-7-11 0:40:10   【优易学:中国教育门户网】   资料下载   网上书店
根据国务院领导指示精神, 5月29日至7月23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国家“两基”攻坚办联合组织5 个检查组,分赴青海、甘肃、内蒙古、新疆、贵州、云南、陕西、西藏8省(区),对31个县75所学校的“寄宿制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见附件)。检查重点是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县和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学校。其中,2005年项目是检查的“重中之重”。  一、基本情况  所查八省(区)均高度重视“两基”攻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去年现场会精神和国办发[2005]44号文件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寄宿制工程”的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新疆、云南、甘肃、内蒙古、贵州、陕西、青海7省(区)出台了本地“寄宿制工程”建设收费减免政策;贵州以省政府令的形式规定上级转移支付的50%用于农村义务教育,并将“寄宿制工程”纳入全省“十件实事”;新疆采取领导分片包干的办法,对包干县工程实施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西藏实施“一把手工程”,将“寄宿制工程”作为各级领导下乡调研、检查工作的重要内容;云南各级财政加大投入,基础教育预算每年增长10%以上;青海建立省领导“联点”制度,省财政投入5000万元提前启动2006年项目;内蒙古与各市(盟)签订责任书,强化工程实施的政府行为;陕西、甘肃实行双线目标责任制,把“两基”攻坚任务完成情况与干部考评和任免挂钩;甘肃对“寄宿制工程”管理工作薄弱县进行重点管理。  截止6月底,8省(区)已批复的3603所项目学校,完工2067所,占批复总数的57.3%;在建1098所,占批复总数的30.5%;仍有12.2%的项目未开工。  二、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一些省份工程总体进度滞后。截止6月底,中央批复的项目学校有4279所已完工,占批复数的55.9%。我们检查的省份里,西藏(93%)、陕西(80.2%)、内蒙古(76.6%)、贵州(63.2%)、新疆(61.1%)高于全国平均数,云南(40.6%)、青海(40.4%)、甘肃(39.8%)三省总体进度较慢。  (二)部分工程存在一定程度的质量问题。一些学校门窗变形严重、关不严实,有的外墙脱落、返碱,严重发霉,不能满足最低使用寿命50年的要求。西藏的项目学校普遍存在水泥沙浆标号低、外墙涂料不合格,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粗糙的问题;贵州遵义县部分学校也存在类似问题。  (三)一些地方擅自改变国家批复的年度计划(预算)。8省(区)均存在单体项目实际建筑面积与批复面积不一致的问题,有的差距较大。内蒙古、青海、甘肃、陕西一些项目学校改变了建设计划且未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四)部分项目管理存在漏洞。部分项目工程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不规范、随意变更设计图纸、水电项目未列入招标文件,施工日志不健全,施工建筑材料进场和管理不符合要求。如陕西有的学校工程档案中没有招标文件,中标通知只有建设总面积数;青海部分学校工程合同上有关保修的内容不符合国家规定;西藏个别项目工程档案装订混乱、内容自相矛盾。有些地方施工监理和工程现场管理不到位,如云南、贵州个别学校施工现场没有设立防护装置和警示牌,学生可随意进入,安全隐患较大。新疆库车县部分项目施工图纸设计单位资质未达到乙级以上要求。  (五)多数项目学校缺乏寄宿制管理经验。一些学校未按要求安排宿舍管理员24小时值班,寄宿学生夜间处于无人看管状态;一些学校自然环境恶劣,缺乏必要的防范措施,存在安全隐患;部分学校食堂所卖饭菜没有用纱罩遮盖,食堂内杂物乱堆;部分学校厕所不能及时清洗或建而不用,宿舍楼内无晾衣处。陕西、甘肃个别学校男女生混住在同一栋宿舍楼。  三、对下一步工作的要求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检查组均与当地“两基”攻坚办及相关部门及时交换了意见。检查结束后,国家“两基”攻坚办主任陈小娅同志集中听取了检查情况汇报,与各检查组一起研究了下一步工作要求。她明确提出要以国家“两基”攻坚办名义正式致函各省,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各地继续深入贯彻国办发[2005]44号文件,进一步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一)严格按照倒排工期确定的时间,加快工程进度。各地要严格按照确定的项目工期狠抓落实,采取分片包干的办法,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并将工程进度计划和责任人在施工现场挂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二)严格履行基建程序,加强质量管理。各地相关部门要始终加强对工程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各项目县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质量管理意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筑施工管理的规定,全程加强监督指导,确保所有项目均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任务。项目学校要严守有关监理程序,选派懂技术、责任心强的负责人担任现场监理员。  (三)严格按照国家批复计划(预算)实施“寄宿制工程”。各地要杜绝不经审批就随意变更项目学校、建设内容和大幅度增减建设规模的现象,不得盲目扩大工程建设规模和举债建设。因乡镇调整、自然灾害等重大不可预见因素,确需调整的,要严格按规定程序报批。  (四)已经完工的项目要及时进行审计和验收。所有工程项目在建设完成后,要督促县级政府尽快组织专项审计,审计合格后方可验收。如县级政府没有能力组织的,市(地)一级政府应承担起此项责任。  (五)加大管理、指导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对工程进度较慢、管理水平薄弱的项目县和学校,各省“两基”攻坚办要结合地方实际,总结经验,找出问题,并切实予以解决。同时,充实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加强人员培训,组织土建专家实地进行指导和检查,现场办公,提高效率。  (六)切实加强寄宿制学校管理。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对寄宿制学校校长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寄宿制学校整体管理水平。各项目学校要制定严密的关于校舍安全、饮食安全、交通安全等各种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建立完整有效的校园安全管理网络,将各项管理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规范寄宿制学校管理。  附件:“寄宿制工程”检查项目学校一览表  “寄宿制工程”检查项目学校一览表 省 县 校 省 县 校 内蒙古 丰镇市 巨宝庄中学 陕西 宁强县 铁锁关中学   兴和县 县第四中学     高寨子中学   克什克腾旗 经棚蒙古族小学     巴山中学     宇宙地中学     大安镇中学   阿鲁科尔沁旗 天山三中     大安镇小学     天山四中   镇巴县 三元小学     天山口镇一中心总校     三元中学     天山蒙中     长岭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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