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印发2010至2020年国家中长期新材料人才发展规划的通知 国科发高[2011]655号
来源:优易学  2013-7-10 16:36:42   【优易学:中国教育门户网】   资料下载   网上书店
业的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培养工程型技术创新人才,落实企业的人才队伍建设。  ——进一步推进钢铁、有色、石化、轻工、纺织、建材等材料产业国家振兴规划的实施,实现高性能、低能耗、低污染和绿色制备的清洁生产,提升能源利用效率,降低污染物排放,为应对气候变化,落实节能减排,培养工程型技术创新人才和团队,推进基础材料重点产业人才结构不断优化、整体水平逐步提升;  ——围绕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重点工程配套等对高性能基础性原材料产品的重大需求,推动产业向高端延伸,加快我国基础性原材料产业自主创新技术的发展,提升材料行业整体的国际竞争力,培养钢铁、有色、石化、纺织、轻工、建材等高性能先进技术与关键产业技术,以及极端环境制备新技术和装备等方面的工程型技术创新人才。四、政策措施  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各项重大政策措施。在新材料领域先行先试,实施以“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为核心的“五个三”工程,落实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启动新材料人才强企行动、新材料西部人才行动,推进人才、团队、项目、基地的一体化建设,完善产学研用联合人才培养机制,重点在以下方面进行突破:  (一)统筹推进“人才、团队、项目、基地”一体化建设。  以人才为核心,统筹产业创新链整体推进,以领军人才培养带动创新团队建设为主线,以科研项目部署推动示范基地建设为抓手,按照“领军人才+创新团队+科研项目+示范基地”的总体思路,加强“人才、团队、项目、基地”的有机结合;以重大项目实施为试点,注重对领域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与创新团队的遴选认定,遵循人才发展与科技创新规律,完善科技项目评审与管理机制,在项目中体现人才团队任务与考核指标,评估中对人才建设有评价,并配以长期、稳定、大强度的持续支持;实施有利于科研人才潜心研究和产业人才创新创业的政策。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科研管理的新机制、新模式,不断总结人才建设的新做法、新经验,切实推进以人才培养与创新团队建设为主的“人才、项目、基地”一体化建设,不断开创人才培养与团队建设的新局面。  (二)进一步发挥国家科技计划培养新材料领军人才的作用。  以积极落实“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为导向,坚持在重大创新实践中加强新材料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培养。重点以国家973、863、科技支撑计划等为依托,支持和培育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进实施“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等工程,将科研项目与领军人才培养目标紧密结合,逐步强化科技计划中的人才培养要求,在科技计划项目中通过遴选优秀人才团队,实施稳定支持,将新材料领军人才的培养与科技研发目标相结合,以此作为领军人才培养与创新团队建设的重要途径和措施,着重加大对高端复合型、交叉型、工程化领军人才的支持与培养力度。  注重结合新材料领域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引进,继续做好已有人才支持计划的工作,加大“千人计划”、“百人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人才项目在新材料领域的组织实施力度。  (三)进一步完善产学研用联合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机制。  围绕国家技术创新工程的实施,发挥部门、地方、行业的作用,针对行业重大前沿技术与产业化关键共性技术,引导企业、大学、科研机构共同组成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依托创新型企业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实施重大创新项目,吸引和凝聚更多各类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支持企业、科研院所与高等学校通过实质性研发合作,联合培养高层次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注重创新型企业的人才培育,探索工程科技人员继续教育与培训的新机制,进一步完善以企业为主、产学研用联合培养材料工程硕士、工程博士的“双导师制”。不断完善学校教育和实践锻炼相结合的开放式人才培养体系。  (四)进一步加强领域急需的工程技术人才教育培养机制。  围绕领域人才紧缺与企业实际需求,配合“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加大工程师的培养力度,加强材料工程及相关领域硕士及博士研究生教育,满足高层次工程化人才需求。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建设继续教育基地,建立终生学习机制,促进工程技术人才知识更新。颁布实施继续教育法,通过法律明确企事业单位继续教育与培训的义务与职责,切实促进用人单位加强继续教育与培训;鼓励按照股份方式建立不同行业、不同层次的各类人才继续教育与培训基地。鼓励企业接纳学生实习、实践,鼓励具备条件的国家工程技术中心开展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五)引导和鼓励新材料人才向企业集聚。  加强产学研合作,重视企业工程技术与管理人才的培养,推动科技人才向企业集聚,加快制定人才向企业流动的引导政策,实施“新材料人才强企行动”。引导广大企业不断改善人才工作环境与条件,为一线用人单位充实大批用得上、留得住的人才;加大对企业教育培训的税收优惠政策力度,进一步加大企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在所得税前扣除的力度,并适当放宽使用限制;有条件的企业要制定吸纳、留住急需紧缺人才的优惠政策和配套措施,建设形成若干企业人才高地。  (六)引导新材料人才向西部地区流动。  针对我国材料资源很大比例分布在西部地区,而西部现有人才密度很低等问题,实施“新材料西部人才行动”,落实边远贫困和边疆民族等地区人才支持计划;结合西部地区的发展需要和资源禀赋,通过加大投入力度,实施人才继续教育、职务职称晋升等政策,鼓励人才向西部流动,改善人才分布与产业资源分布极不合理的状况;对到西部地区工作的人才达到一定时限要求的,在项目立项、科研经费支持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每年重点扶持一批西部地区急需紧缺的新材料创新创业人才;制定西部地区生源高校毕业生回西部地区创业就业扶持政策;完善科技特派员到西部地区服务和锻炼的派遣、轮调政策等,切实改善西部地区新材料人才资源状况。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新材料人才工作的统筹协调。  科技部在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的领导下,加强在新材料领军人才的遴选标准、认定条件、考核办法等方面的组织协调;同时,统筹地方政府、行业部门等新材料人才资源,积极落实人才发展的各项配套政策。加强各部门、各单位在人才引进、培养、配置和使用等各方面的统筹协调服务,切实把各项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建立中央与地方在人才队伍建设中的联动机制。  建立健全新材料领域人才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加强中央主管部委与地方政府的紧密衔接,形成部门和地方有效集成的、持续化的新材料人才开发与建设投入机制;通过政策引导,建立有利于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形成符合人才发展规划的人才培养机制和使用机制,形成与科技发展需求相适应、与产业发展需求相衔接的人才评价机制,保证人才队伍建设与新材料创新发展的协调一致。  (三)建立政府、企业与社会的多元化人才投入体系。  人才队伍的建设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在新材料领域人才建设上,必须发挥政府和企业在人才培养和使用上相互补充的作用,在加强制度化、常态化、持续化政府人才投入的同时,要通过财税政策及资金支持,鼓励企业加大对人才资源的投入,尤其要鼓励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人才投入,不断扩大人才资本投资渠道,形成多元化人才投入体系。  (四)加强人才基础性工作,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不断推进和完善人才基础性工作。一方面,加强新材料人才资源统计工作,完善人才统计指标体系,加强与统计、产业部门的合作与配合,建立人才资源统计渠道,完善人才资源统计体系。另一方面,推进人才信息网络和各类数据库建设,不断提高人才信息化服务水平,为人才工作提供全面的信息支撑。同时,坚持市场机制在新材料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并不断加快人才市场化进程,进一步完善新材料人才的市场配置机制,为人才的充分竞争、合理流动、规范发展、高效配置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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